字词 | 行政复议条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行政复议条例规定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一项基本法规。1990年11月9日国务院第71次常务会议通过,1990的12月24日发布,自1991年1月1 日起施行。共10章57条,其内容包括总则、申请复议范围、复议管辖、复议机构、复议参加人、申请与受理、审理与决定、期间与送达、法律责任和附则。长期以来,我国行政复议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各单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复议较为分散、简单。《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对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行政复议条例 行政复议条例节录;一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七十号发布自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第七章 审理与决定 第四十一条 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为依据。 复议机关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复议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为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 ☛ 行政复议条例 行政复议条例本法于1990年11月9日国务院第七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1990年12月24日公布,1991年1月1日起施行。分为总则、申请复议的范围、复议管辖、复议机构、复议参加人、申请与受理、审理与决定、期间与送达、法律责任、附则共十章57条。规定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照本条例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预。复议机关是受理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复议机关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进行审查。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不适用调解。本条例为重要行政法规之一,对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商业行政复议暂行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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