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嫁;行架;行家ɕin21tɕia213xin21jia213嫁妆中的木器。清同治十一年《上海县志》卷一《疆域·风俗》: “将婚女家行嫁,自八厨十六箱至一厨两箱不等。”光绪九年《松江府续志》卷五《疆域志五·风俗》: “女家行嫁,自四厨八箱至一厨两箱不等。”范寅《越谚》卷上《孩语孺歌之谚》: “陶家院哩发行嫁,倪家院哩结重 (平声) 亲。” 民国十三年《崇明县志》卷四《地理志·风俗》: “婚之前日,女家致奁曰行嫁。” 民国二十二年《灌县志》卷十六《礼俗纪·方言》: “行嫁,谓行嫁之床柜也。行嫁不惟床柜,以大名代小名也。”亦作“行架”。清傅崇矩《成都通览·成都之小儿女歌谣》: “鸦鹊栽跟斗,栽在娘娘后门口。我问娘娘几时嫁,今年留头明年嫁。我帮娘娘抬行架,一抬抬在下河坝。”又作“行家”。民国十九年《嘉定县续志》卷五《风土志·方言》: “行家,俗谓妆奁也。行本音蘅。家,家伙也。言行家伙于婿家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