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国防体制Yingguo guofang tizhidefense system of U. K.
英国国防组织形式、机构设置、权限划分及管理制度体系。1955年1月2日,英国开始实行新的国防体制。根据新体制,女王在名义上仍是全军最高统帅,内阁国防与海外政策委员会仍是国防事务的最高决策机构。该委员会由首相任主席,成员有国防大臣、财政大臣和内政大臣等。必要时,国防参谋长和三军参谋长可列席会议。
国防部负责执行与贯彻国防与海外政策委员会的决议,管理陆、海、空三军,其执行机构是国防会议。国防会议主席是国防大臣,成员有国防副大臣、国防参谋长、常务次官、海军参谋长、陆军参谋长、空军参谋长、国防副参谋长、装备采购部长、科学总顾问和常务副次官。
国防部直属机构主要有国防参谋部、海军委员会、陆军委员会、空军委员会、国防情报局、预算与管理办公室、国防科学局、装备采购部和军备控制处。
国防参谋部下设战略与政策、计划与人事、武器需求、作战四大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就国防政策、军事战略、武器需求、兵力部署、作战行动等事宜,向国防大臣提出建议;根据国防大臣的指示,制定各军种作战计划和联合作战计划;进行战略与军事理论研究;制定后勤计划以及管理训练演习等。国防情报局设在国防参谋部内,直接向国防参谋长和常务次官报告工作。
三个军种的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执行委员会,负责本军种的行政管理、训练演习及武器需求等,在一般情况下,军种参谋长向国防参谋长汇报工作,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向国防大臣和首相汇报工作。
预算与管理办公室下设军费与计划、财务、行政、文职人员管理四个部门,具体负责编制各军种预算,确定国防开支的先后顺序,进行军费分配、开支的审查与控制等工作。国防科学局的任务是,研究对国防决策有重大影响的科学技术问题,提出长远设想,集中管理三军的军事运筹工作。
首相拥有对英军作战的最高指挥权。他通过国防部的作战指挥中心和各军种司令部对部队实行作战指挥。目前,在英国本土有7个司令部:联合王国地面部队司令部、(海军)舰队司令部、本土海军司令部、海军航空兵司令部、海军陆战队司令部、 (空军)攻击司令部以及(空军)支援司令部。这些司令部的司令官组成司令委员会,负责指挥和协调各司令部之间的行动。在联邦德国有两个司令部,即莱茵陆军司令部和驻德皇家空军司令部。这两个司令部也组成司令委员会。在海外,还设有3个直属国防部的司令部,即塞浦路斯、直布罗陀和伯利兹司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