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施行。 决定对中国刑法第160条、第134条、第141条、第112条、第99条、第140条、第169条的规定作了修改和补充。主要内容是:(1)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可以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直至判处死刑: (3)本决定公布后审判上述犯罪案件,适用本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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