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登
字明修,台湾省嘉义县人,1936年生。台湾东海大学社会学研究所毕业,国民党革命实践研究院党政班结业。历任台南市光华女中训导主任,台南家政专科学校讲师、副教授、教授、总务主任、训导主任、夜间部教务主任等职。1977年8月任台南家政专科学校校长。1974年被聘为东海大学教授。1980年当选为台湾省教育会理事。1979年至1980年两次任南区五专联招会主任委员,1982年4月应美国国务院之邀,赴美国考察职业教育。1983年“日本交流协会”邀其赴日考察音乐教育。1988年7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十三届候补中央委员,1997年8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著有《台湾省议会之研究》《王阳明之政治思想》《唐代监察制度》 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