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教学的原则Ziran jiaoxue deyuanze
教学原则是依据教学规律,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在不同时期,从不同角度出发,可以归纳概括出不同的教学原则。自然教学应遵循一般教学原则,但自然课有自己的学科特点,这些原则在自然教学过程中又有自己的特殊内容。自然教学的原则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点:
1.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作用相结合。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这种主体作用的确立和发挥,首先,体现于学生要有学习的积极性,如果毫无学习愿望,那么任何学习都不会发生。其次,学生要通过自己的感知、思维等心理活动来获取知识,在内、外部操作过程中得到全面发展。第三,学生认识过程中要实现已知与未知的相互作用,在不断整合的过程中达到认知结构的重组与建构。第四,学习过程中要不断反馈,了解学习的结果,修正偏差和错误,在学习过程中学会学习。教师的主导作用是学生主体作用得以确立和发挥的基本保证。这就要求教师恰当地规划教学目标、内容、方法和进程,使之既符合社会要求又适应学生的实际情况。要创设各种条件,培养和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科学地引导学生的学习过程,及时反馈,指导学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相结合。感性认识是理性认识的基础,教学中要尽量使学生亲身感知自然事物,在获取清晰表象的基础上进行思维加工。感性认识又必须上升为理性认识,要通过加工表象得出有关概念和原理,并用于指导实践活动。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用所学知识分析生活中的有关现象,在实践中运用、检验及巩固所学知识。
3.获取知识与全面发展相结合。自然教学的目标不能局限于使学生获取自然知识和技能,要着眼于全面发展。思想品德及能力、兴趣、情感等心理品质的发展又必须以获取知识技能过程为载体。两者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但又不会自然而然地同步发展。这就要求教学中要精心设计,恰当地引导和组织实施,使获取知识与其他方面的发展紧密结合,相辅相成。
4.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课堂教学是自然教学的主阵地,课外活动则是不可缺少的必要补充。上课前需要学生有一定的准备,如一些感性资料的积累、认识材料的收集、研究器材的制作等。上课后需要学生广泛接触和研究大自然,扩充和应用所学知识。某些教学内容,如种植、饲养、制作,长期系统的观察活动等,只能在课外活动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