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资金与借入资金
按会计衡等式,资产二权益,可以证明在企业生产经营的任一特定时日,企业的总资产都是由投资者权益和债权人权益两部构成; 即总资产等于所有者权益与负债之和。
自有资金即企业全部所有者权益,它包括企业的注册资本 (注册资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注册资金,是指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金总额 (股本总额)。根据我国现行制度,企业的资本金 (即注册资金) 按投资主体不同可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外商资本金。企业的注册资金,由企业全部投资者在企业设立时投入的出资额之和。出资的形式可为现金 (货币资金)、实物及无形资产 (一般以无形资产出资的金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百分之二十,最高不得超过百分之三十)。根据资本保全原则,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在企业生产经营期间除合法转让外不得抽回。
除注册资金外,企业的其他所有者权益中,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为已指定用途的公积金 (已指定用途的保留盈余); 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当年税后利润按法定程序进行分配后的余额与以前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之和,即未指定用途的保留盈余。按我国现行制度,盈余公积中的公益金,只能用于企业的集体福利支出;资本公积金可以按照规定,转增企业的资本金 (实收资本或股本); 企业提取的法定一般盈余公积金与股份制企业另行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可以用于弥补亏损,按照规定转增资本金等。
借入资金是指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向银行或社会其他方面、社会公众筹借的资金,以及临时占用的应付、预收款项,它体现债权人的权益,即债权人对企业资产的要求权。
短期借入资金 (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限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的债务,包括短期银行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货款、应付利润、应付职工工资、应交税金和预提费用等。
长期借入资金 (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上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银行借款、应付长期债务以及其他长期应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