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付租金
亦称“定金”(Down Payment)。 指按租赁合同规定,承租人除了每期要支付租金之外,还须于租赁合同订立时,先付一笔租金。这项租金,在出租人来讲,是预收租金收入,是一项负债;在承租人来讲,则是预付租金费用,是一项资产。 先付租金有两种情况:一是承租人支付给出租人的押金,出租人以备抵承租人欠缴租金时用。倘承租人各期租金照缴不误,则租赁期满,应由出租人如数退回给承租人;另一种是作为出租人租金收入和承租人租金费用的一部分,租赁期满,出租人毋须退回。 对后种情况,会计处理时,需要在租赁期限内按期摊销,以便正确反映定期的出租人租金收入和承租人租金费用。先付租金的摊销,主要有两种方法,即直线法和实际利息摊销法。 直线法是按租赁期摊销,计算公式为: 。实际利息法也称现值法,是把各年的摊销额计算为年金,据以计算利息,再计算摊销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