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gǔ piào fā xíngэм ссия股票发行股份公司把经主管部门核准的具备法定要素的凭证出售给投资者的行为。1997年中国股票年初余额376.41亿元,发行额267.63亿元,年末余额644.04亿元。中国上市公司上交所已发行A股合计1990年为8家,1991年8家,1992年29家,1993年101家,1994年169家,1995年184家,1996年287家。B股合计1992年9家,1993年21家,1994年34家,1995年36家,1996年42家。深交所已发行A股合计1990年2家,1991年6家,1992年24家,1993年76家,1994年118家,1995年127家,1996年227家,B股合计1992年9家,1993年19家,1994年24家,1995年34家,1996年43家。2000、2001、2002、2003、2004、2005年,境内上市公司数(A、B股)分别为:1088、1160、1224、1287、1377、1381家;境外上市公司数(H股)分别为:52、60、75、93、111、122家。股票市价总值分别为:48090.9、43522.2、38329.1、42457.7、37055.6、32430.3亿元。 股票发行 股票发行股票发行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证券承销商将股票卖给认购者的筹资过程。股票发行由股份公司提供股票,承销商代为销售,股民认购。股票发行的目的是股份公司筹措发展资金,满足其金融需要,认购者入股投资。股票发行的场所通过包括发行者、承销商、认购投资者的股票发行市场完成。上市公司是股票的发行者,是发行市场的主体,它通过发行股票筹资克服了向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一般利息较高,时间短,必须按期偿还的局限。认购者是股票发行市场的客体,是股票的需求者,股份公司的投资者,可分为私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两大类。承销商是二者的中介,它使发行工作得以完成。股票发行的方式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划分为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 公开发行与内部发行; 平价发行、折价发行和溢价发行等。股票发行的一般条件和手续按照现代有价证券管理的国际惯例,股份公司必须办理申请手续,向主管机关和有关银行或金融机构呈交申请,报送股份公司章程,发行股票申请书、发行股票说明书、股票承销合同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及律师公证处审核的资本报表、财务报表、经营状况等有关文件。这些文件应齐全完整、真实可靠,禁止有虚假欺诈等使他人误信的行为。新组建的股份公司初次发行股票还有特殊要求。股份公司为了增加资本再次发行股票一般要经济效益好,在上次发行两年以后且需经有关部门许可。股票发行的步骤一般有准备、申请发行、审批、发行四个阶段。股票发行的价格根据各方面情况和有关法律确定,通常有: 平价发行,即照股票面值额发行,一般为新创建的公司采用; 溢价发行,即发行价格高于股票面值额,一般为老公司、经营业绩好,又有发展前景的公司采用; 折价发行,即发行价格低于股票面值额; 中间价发行,即发行价格在股票面值额和市场价格之间确定。股份公司发行股票一般都委托金融机构和证券公司进行承销,其方式主要有代销、包销、助销三种。这三种方式中,委托人与承销人之间的风险、权利、义务各不相同,此外股份公司也可自己直接发行股票,招股集资。 ☚ 股票的价格 证券交易所 ☛ 股票发行又称“股份发行”。股份公司为筹措股本,出售或分配其股份的行为。股份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发行可分为设立发行和新股发行两大类。设立发行是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发行股份,是公司股份的第一次发行。设立发行又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在发起设立情况下,第一次发行的股份全部由发起人认购,不再向社会募集。在募集设立情况下,第一次发行的股份除由发起人认购一部分外,剩余部分向社会公众出售。新股发行指公司在成立之后再次发行股份。股票发行有多种分类:(1) 增资发行与非增资发行。前者指公司为增加资本而进行的股份发行;后者指实行授权资本制和折中授权资本制的公司,在公司设立时第一次发行一定数量的股份之后,对其余未认足部分所进行的股份发行。这种发行并未增加公司成立时确定的资本金总额,在程序上只需董事会决议即可。(2) 通常发行与特别发行。前者指以募集资金为目的的发行;后者是基于某些特殊目的的发行,如为分配盈余、将公积金转为资本、把公司债转为股份发行等。(3) 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公开发行和不公开发行)。前者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包括本公司的股东和雇员;后者指仅向公司的股东、雇员以及某些特定的人或机构发行股份,而不向社会公众发行。(4) 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直接发行是由股份公司直接向投资者销售股票。私募发行通常采取直接发行的方式。间接发行又称“股票承销”,是通过证券发行中介机构(即承销商),向社会发行。公募发行大多采取间接发行的方式。间接发行又可分为包销和代销。包销分为全额包销、定额包销、余额包销三种。全额包销,是指由承销商先将股票全部认购,立即向发行者支付全部股票款项,然后再按市场价格转售给投资者。全额包销具体分为协议包销(即由一承销商负责包销发行者的全部股票)、俱乐部包销(即由若干承销商合作包销)、银团包销(即由一家承销商牵头,若干承销商参与的包销)。银团包销是目前国际上最流行的包销方式。定额包销,是指由承销商认购股份公司发行的一定数额的股票,再以市场价格转售给投资者。余额包销,是指先由承销商在约定期限内向投资者销售股票,然后未售出的余额由承销商认购。股票定额包销与余额包销合称为“股票助销”。股票代销,是指由承销商代股份公司发行股票,发行多少是多少,未销售完的股票退还给股份公司。(5) 溢价发行、折价发行和平价发行。溢价发行,指按高于股票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折价发行,指按低于股票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平价发行,指按股票票面价值发行。 股份公司发行股份,必须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来进行。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在美国,《1933年证券法案》规定,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正在审查公司申请上市登记报告的过程中,公司可以向社会公众发放初步募股说明书。由于其封面用红笔题记,表明它还未在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注册登记,故又称为“红鲱鱼募股说明书”。 股票发行公司新股票的出售过程。新股票一经发行,经中间人或迳自进入应募人之手,应募人认购,持有股票,即成为股东。这一过程一般没有固定集中的场所,或由公司自己发行,较普通的是由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经纪人等承销经营。发行股票有两种情况: ❶新公司成立,首次发行股票; ❷已成立的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票。二者在发行步骤和方法上都不相同。创建新公司首次发行股票,须办理一系列手续。即由发起人拟定公司章程,经律师和会计师审查,在报纸上公布,同时报经主管机关经审查合格准予注册登记,领取登记证书,在法律上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后,才准予向社会上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有多种,如: 公开发行与不公开发行,直接发行与间接发行,以及有偿增资,无偿增资等多种具体发行方式。股票的公开发行,是指向社会大众招股募集; 不公开发行,是指在公司内部职工中发行,或向有业务往来关系的第三者发行募集。股票的直接发行,指公司自己承担发行股票的责任和风险; 反之,即为间接发行,一般由投资银行等机构承销,赚取差价,并承担发行风险。股票的有偿增资,指投资者必须按照股票面额或市场价格交付现款购买股票。股票的无偿增资,指投资者不必向公司缴纳现金或实物,就可以取得公司新股的作法。这属于用公积金转为股本,或用盈利分红给股东而发行的新股票。公司在发行股票时,可采用一种发行方式,也可兼采两种方式,究竟以何种方式为佳,需从各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择优选用。当前,西方国家采用最多,最普遍的方式是通过投资银行的间接公募。公司在发行新股票时须做到财务公开、行政公开和经营公开。财务公开,是指股票向社会大众公开发行,包括股票种类、股权分散情况,股票价格变动,股票分配情况、股票发行记录,包销或代销机构、财务报表、财务分析等。经营公开,是指营业计划、资金利润、业务状况、市场分析、营业报告书、营业计划及发展远景等的公开。行政公开,指公司组织、董事监事及经理人员名单,从业人员人数等的公布。 股票发行 股票发行股份公司为筹措生产经营资金将具备法定形式的文书(股票)出售给股东的行为。 ☚ 外债发行 发行方式 ☛ 股票发行 股票发行股份公司为筹措股本出售或分配其股份的行为。股票的发行可分为设立发行和增资发行两类。设立发行是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发行的股份,是公司股份的第一次发行; 增资发行是公司在成立之后发行的股份,也是公司为增加资本而进行的股份发行。 设立发行又分为两种:发起设立发行与募集设立发行。发起设立发行是由发起人认领股份的发行方式,由发起人缴纳股款,不向外公开发售股份; 募集设立发行是由发起人认领股份以后向社会公开售出余下的股份,由发起人向社会招股募集资金。 增资发行也分为两种形式,一是不公开发行,即由原股东与公司有某种关系的第三者认购,二是公开发行,即向社会公众的募集发行。 ☚ 股票 股票溢价发行 ☛ 股票发行stock issuan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