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澳门金融业展望
1999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将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回归后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将实行“一国两制”的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回归后,澳门现行的金融制度保持五十年不变,澳门特区政府可自行制定货币金融政策,保障金融市场和各种金融机构的经营自由,并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澳门币发行权属于特区政府。特区政府可授权指定银行行使或继续行使发行澳门货币的代理职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外汇储备由特区政府依法管理和支配并保障资金的流动和进出自由。这些规定将保证澳门金融业的继续发展。
此外,澳门背靠内地,处于经济发展迅速的华南地区,与国际金融中心香港比邻,中国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和香港经济的持续繁荣,将为澳门金融业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