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生活费地区差价指数同一时期不同地区职工生活费价格对比相差的经济指数。目前中国的工资制度,是分地区类别的标准货币工资制,所以需要编制职工生活费地区差价指数,用以观察分析工资的地区类别是否合理,作为调整工资与生活费地区差价之间关系的依据。职工生活费地区差价指数不同于发展动态指数,它不是两个时期对比的动态指标,而是同一时期不同地区价格的对比系数。不一定要用全年平均价格计算,一般采用时点价格来计算,中国过去曾采用12月31日价格,或调整工资时的时点价格。但对于鲜菜和房租两个项目,则采用全年混合平均价格计算,因为这两个项目都不好确定全国可以对比的代表规格品,而且其时点价格更缺少可比性。计算职工生活费地区差价指数的消费量,根据职工家计调查资料的每人每月的消费量确定,部分主要消费品还应参考每月计划供应的定量加以调整。为使消费量、消费值具有可比性,全国或各省应规定基本统一的消费量、消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