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吃饭二要建设1981年12月陈云(1905—1995)提出的我国经济建设的方针。他指出:“一、 要使十亿人民有饭吃;二、 要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只顾吃饭,吃光用光,国家没有希望。必须在保证有饭吃之后,国家还有余力进行建设。”(《陈云文选(1956—1985)》第276页)这是对国民经济计划要兼顾积累与消费、统筹安排经济建设与人民生活原则的精辟概括。首先,经济计划中必须贯彻先消费后积累的原则,在安排国民收入的分配使用时,先要保证人民基本生活,并在生产发展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使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然后再根据需要和可能安排积累,进行经济建设。其次,建设和生活统筹兼顾,保证必要的积累,制止过度消费。国民收入的分配使用一般可分为消费基金和积累基金,分别用于改善人民生活和进行经济建设,二者的比例要适当。如只照顾当前利益,人民生活可能有较大改善,但忽视经济建设,发展缺乏后劲;如过于强调积累,忽视生活改善,会影响群众的积极性。这两种情况都要避免。1982年,中共十二大把“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作为指导中国经济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