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婚姻的程序
老年婚姻的程序与一般婚姻的程序没有什么区别。婚姻的程序包括结婚(复婚)程序和离婚程序。结婚程序即法定的结婚方式和手续。从历史上看,结婚程序经历了不断发展和变化的过程。在中国封建社会时期,社与法均要求人们结婚必行“六礼”程序,到宋代简化为“三礼”(即纳采、纳征、亲迎)。国民党政府民法规定:“结婚应有公开仪式及二人以上之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外国结婚的宗教仪式比较普遍。离婚程序即离婚形式,亦称离婚的形式要件,分为双方自愿离婚(协议离婚)和一方要求离婚(诉讼离婚)两种。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之后,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系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双方要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则不予受理。离婚当事人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根据我国《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离婚登记的程序,大体上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