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内容
为完成一定美育任务而选择和组织的作为审美活动的对象的总和。如美的事物、材料、文学艺术作品等。包括社会美、自然美、艺术美三部分。
❶社会美。社会事物和人的美,是一种积极的肯定的生活形象。它是各种形式的美的基础。它来自人的社会实践,具有历史性、阶级性、民族性。包括人在社会实践中所体现的内在心灵美和外在行为美;人类社会实践中所创造的物质产品和生活环境的美。广义环境美是指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整个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美。狭义环境美是指个人、家庭和集体生活、学习的具体环境的美。美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社会美的主要特点是侧重于内容,即强调人物内在品质的美。因此,对学生进行社会美的教育,在于启发他们追求人的完美,即人体美、人格美、行为美的和谐统一,并要始终把对于心灵美的追求放在首位。
❷自然美。自然事物的美。它主要存在于自然界中,如蓝天白云,日月星辰,山河湖海,鸟兽花木,松柏梅竹等。它之所以能引起人的美感是因为它同人的生活实践有关。其主要特征在于自然性。形式美在自然美中占有主要地位。在自然美教育中,描述自然美主要同一定形式联系在一起。社会功利观点在自然美中的反映往往是曲折的、间接的。充分把握这一特点才能获得真正的审美效果,简单比附、生拉硬扯,只能适得其反。
❸艺术美。艺术作品的美。作家、艺术家对现实美与丑的集中概括和反映,表现在优美的艺术形象的形式中。它不受时空限制,是人类审美的主要对象,学校美育的主要内容。它具有形象性、感染性、典型性并和真、善相统一。包括文学、戏剧、音乐、舞蹈、美术、建筑、书法、摄影等多种形式或门类。各种不同艺术种类具有不同特点,同一种艺术作品的美,其内容、形式和表现方法也各有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