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外人员
俗称“散位”人员。指政府以编制外合同和散工合同方式聘请的公共行政工作人员,对编制外职位的获得方式,法律并无硬性规定,既可以通过甄选的方式获得,也可以通过考试获得,即使以考试方式取得,这种考试也不必如录取编制内人员的正式考试正规。编制外人员本来只从事政府的临时性工作,工作结束,即予遣散。但澳葡政府的雇用政策是限制编制内人员的数目,尽量以编制外的方式聘请工作人员,甚至由编制外工作人员负责部分长期性的工作,其目的在于减轻政府将来在退休方面的沉重负担。此外,编制外人员所获得的法律保障较少,其与政府所签合同均有时间限制,政府可以随时遣散这些人员。在这一雇用政策指导下,澳葡政府聘任的编制外人员占公共行政工作人员总数的一半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