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业合作化以前的农民生活
经过土改,广大农村在经济上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在政治上消灭了地主阶级的统治。翻身得解放的广大农民,分得了土地、牧畜和部分住房,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从而使农业生产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据吉林省国民经济资料记载,1949—1950年,全省48个县(市区)农业的种植面积、总产量、单位面积产量的情况是,属于老区的榆树、舒兰、蛟河、敦化、延吉、安图、和龙、珲春、汪清、长白、抚松、靖宇、临江、镇赉、白城、洮南、大赉、安广、乾安、开通、瞻榆、前郭、扶余等23个县。1949年总播种面积为169.86万公顷,总产量为1 656 688吨,平均每亩产量为65公斤,1950年总播种面积为178.4万公顷,比1949年增加5%,总产量为2055531吨,比1949年增加24.1%,每亩平均产量为76.8公斤,比1949年增加18.2%。半老区的农安、德惠、双阳、磐石、桦甸、怀德、伊通、梨树、双辽、东辽、东丰、集安、通化、海龙、柳河、辉南、长岭等17个县和辽源、通化两市,1949年总种植面积为199.06万公顷,总产量为2 335 118吨,每亩平均产量为78.2公斤,1950年总种植面积为204.22万公顷,比1949年增加2.6%,总产量为2 711 098吨,比1949年增加16.1%,每亩平均产量为88.5公斤,比1949年增加13.2%。新区的九台、永吉两县和长春、吉林、四平等三个市郊区,1949年总种植面积为48.33万公顷,总产量为599 390吨,平均每亩产量为82.7公斤。1950年总种植面积为49.28万公顷,比1949年增长2%,总产量为725 839吨,比1949年增加21.1%,平均每亩产量为98.2公斤,比1949年增加18.7%。
1950年,据吉林省当时管辖的23个县和2个市的统计,粮食总产量达到了394万吨,比1949年增加64万吨,加上特产作物和蔬菜折合粮食,相当于426万吨,比1949年增加96万吨,超过了东北沦陷时期(1943年)吉林的最高生产水平,这年的副业生产收入也有增加,副业总产值折粮食约80万吨,按农业人口计算,每人平均156公斤。耕畜总数超过了130万头,其中役畜约占71%,每头牲畜平均承担3.6公顷耕地,比1949年负担耕地减少了0.2公顷。
随着农业的恢复和发展,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农民生活有较大改善,农村经济面貌焕然一新。1950年,吉林省当时管辖的25个县(市)统计,农业总收入(包括粮食和特产作物),扣出公粮、留种、人吃、马喂,每人平均有余粮295.5公斤,加上副业收入折粮,共有余粮456.5公斤。据1951年10月,中共吉林省委副书记李德仲在吉林省供销合作社主任联席会议总结报告中列举和提到的农民购买力情况是,土改当时每人只能购买1米粗布,1951年每人平均购买6.6米多的细布,1949年每人平均1年的购买力合人民币15万元(东北人民币,下同)左右,1950年达到30万元左右,1951年上半年调查,已达到36万元。《东北日报》1949年9月14日报道,蛟河县农村经济情况调查材料,介绍了具有代表性的保安、二龙、拉法三个不同的(先进、中间、较差)典型村,其具体情况是,土地改革后,生产迅速发展,农民收入大为增加,生活水平日益上升。新站区保安村,于1947年春初步进行土改后,两年开荒扩大了33.48公顷耕地,增加了40间房子,31头大牲畜,45付犁杖,其中以雇贫农增加的为最多,108户雇贫农已有59.6%生活水平上升为中农到富裕中农。例如雇农杨成学,土改前扛了34年大活,给地主当长工,家里有5口人吃穿不上,连炕席都没有。土地改革中,分得14亩地,1.5间房。翻身后两年开荒15亩,买了一匹马,三家合买一辆大车,打的粮食足够吃用,全家都穿上新棉衣,做了两床新被。夏季每人做了一套新单衣,养猪两口,入供销社的股金40万元,已达到中农的生活水平。再如贫农迟殿文,土改前土地牲畜都是租用的,土改时,分得1.5公顷耕地,两家分了一头牛,土改后两年来,已养了3头牛,3口猪,20余只鸡,两家合买一辆大车,开荒扩大了1.5公顷耕地,收获的粮食,除自家吃用花销外,剩余4石(约1000公斤)多粮食,全家4口人,均换上了新棉衣,做了二床新被,每人又做了3件新单衣,入供销合作社股金150万元,生活水平赶上富裕中农。土改以后,中农生活水平不仅没有普遍降低,且有部分户上升为富裕中农,如佃中农牛得劳,家有3口人,土改前租地种,养2头牛,土改后,分得15亩耕地,又开荒扩大7.5亩耕地,养牛3头,养母猪1口,养鸡鸭20余只,当年家有余粮7石(1 750公斤)多,全家都穿上了新棉衣,每人做2套新单衣,还存50多尺花旗布,生活水平赶上了富裕中农。
蛟河县新站区的二龙村,属中间状态。土改后,多数贫雇农生活水平上升,全村143户雇贫农,已有58%强的生活水平上升为中农。土改前,中农只占总户数的20%,现却超过63%,中农有3户降为贫农,其原因是丧失了劳动力,其余中农户保持原来生活水平,有3户上升为富裕中农。
蛟河县拉法区拉法村的靠山、大甸子、九台、东安等4个屯的调查,共169户。这些屯子的土地,伪满时,绝大多数被日本“开拓团”强占,只有几十亩旱田归1户地主所有,住户多是日伪从别地强迫移来的贫农,1947年冬进行土地改革,因为4个屯仅有1户地主,没有富农,农民分得的斗争果实极少。土地改革后,经过1年的大生产运动,各阶层经济状况有了较大变化。4个屯耕畜,由土改时75头,曾至184头,车由20台,增至44台,犁杖由42付,增至74付。原来的27户雇农,有12户生活水平上升为中农,13户上升为贫农,只有2户没有变化;108户贫农,上升为中农的56户,下降为雇农的1户,其余未变。总计雇贫农50.4%上升为中农,33户中农有1户上升为新富农,6户下降为贫农,26户没有变化。4个屯保持中农生活水平的,占总户数的56%强。
上述保安、二龙、拉法三个村共510户,其中生活上升者,占55.9%,保持原来生活水平者占34.3%,下降者仅占9.8%,现有达到中农生活水平者,占总户数的60%强,比土改前增加2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