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子杀母
北魏前期实行之建储制,其始于汉武帝刘彻。武帝原立有太子,太子以罪被废,传位于幼子弗陵。弗陵母赵氏,封为钓弋夫人。武帝虑弗陵年幼而母少,遂下旨赐钓弋夫人死。北魏以“立子杀母” 为制。据《魏书·明元帝纪》载: “明元帝拓跋嗣被立为太子,道武帝拓跋珪赐其母刘贵人死,对嗣曰: ‘昔汉武帝将立其子,而杀其母,不令夫人后与国政,使外家为乱,汝当继统,故吾远同汉武,为长久之计。’” 后经明元、太武、文成、献文、孝文几代均不改。至宣武帝元恪笃信佛法,不忍杀生,立皇子 (元) 诩为太子,始不杀其母。因立子去母制之残酷,北魏之后,各朝均不实行。如清咸丰帝临死,传位于载淳 (即同治),虑其母慈禧干政,亦有建议效 “钓弋故事”,咸丰不忍采纳。及载淳即位,慈禧垂帘听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