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空中劫持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空中劫持air hijacking

一种危害国际航空安全的犯罪行为,原指在飞行中的航空器的任何人,用武力或武力威胁或任何其他恐吓方式,非法劫持或控制该航空器的行为,包括企图犯有这种行为的行为和从犯。关于空中劫持的国际公约有:1963年东京《关于在航空器内的犯罪和其他某些行为的公约》、1970年海牙《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和1971年蒙特利尔《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1971年蒙特利尔签订的公约扩大了空中劫持的原来概念,使其包括对使用中的航空器造成危害的行为,如破坏使用中的航空器或使其受损,以至不能飞行或可能危及其飞行安全的行为;用任何方法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放置装置或物质,使其受损坏以至不能飞行或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破坏或损坏航空器的设备或妨碍其工作,以至危及安全飞行的行为;传送假情报从而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包括;企图犯有这些行为的行为和从犯。1988年又制定《关于制止在用于国际民用航空的机场发生的非法暴力行为的议定书》,作为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的补充,以在机场的非法暴力行为为制止的对象。

空中劫持

国际罪行的一种。依照1970年在海牙签订的《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简称《海牙公约》)的规定,在飞行中的航空器内的任何人,如果用武力或用武力威胁,或用任何其他恐吓形式,非法劫持或控制该航空器,或企图采取任何这种行为,或者是犯有或企图犯任何这种行为的人的从犯,均构成空中劫持罪行。为进一步保护民用航空的安全。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规定,不仅在飞行中,而且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所犯罪行,也属于空中劫持之列。“使用中”的时间界限是,从地面人员或机组对某一特定飞行的航空器开始进行飞行前的准备起,到降落后24小时止。空中劫持往往带有政治性质。从本世纪六十年代以后,空中劫持引起国际社会的严重关注。《海牙公约》责成各缔约国,对空中劫持罪行给予严厉的惩罚。

空中劫持

为达到某种政治或经济目的,以某种武器劫持或控制执行航空运输任务的民用飞机的暴行。劫持者通常以飞机上的乘客和空勤组人员作为人质,向有关组织或政府当局提出各种政治或经济等非法要求或劫持飞机叛逃。


空中劫持

一种国际犯罪。在国际法上有广狭两义。广义指在航空器内的任何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以及可能或确实危害飞机或其所载人员或财产的安全,或危害飞机上的良好秩序和纪律的行为。狭义指在飞行中的航空器内的任何人,以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或用任何其他恐吓方式,非法劫持或控制该航空器,或企图从事任何此种行为的行为。空中劫持是严重的犯罪,对此种罪犯,应予严厉惩罚。国际上订有反对空中劫持的国际公约。

空中劫持

指在航空器内以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或用其他恐吓方式强制该航空器飞行的行为。

空中劫持

空中劫持

空中劫持是指在航空器内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非法干扰、劫持或以其他不正当方式控制飞行中的航空器或准备采取此类行为,以致危害航空器或其所载人员、财产的安全,或危害航空器上的良好秩序和纪律的行为。
《东京公约》 主要目的是对在 “飞行中航空器上犯有罪行或某种行为的人行使管辖权,不使其逃避惩罚。”“飞行中” 指航空器从其为了起飞开动马达到着陆滑跑完毕为止。“航空器登记国对在该航空器内所犯罪的罪行和行为有权行使管辖”,但不排斥非登记国的缔约国依照本国法行使任何刑事管辖权。非登记国的缔约国行使刑事管辖权的范围包括:
❶罪行在该国领土上具有后果;
❷罪行是由该国国民或在该国有永久居所的人所犯,或是针对该国民或该人的;
❸罪行危及该国安全;
❹罪行违反该国现行的有关航空器飞行的规定;
❺为确保该国遵守依国际协定承担的义务而有必要行使管辖权。《东京公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机长、机组人员及乘客赋予特别权力,以便对犯有罪行或某种行为的人采取必要的看管措施,以维护航空器的安全和良好秩序与纪律。机长有权在航空器降落地将该人放下,或将他移交给降落地当局,非登记国的任何缔约国有义务接受机长移交给它的任何人,并在判明情况需要时,采取拘留或其他措施,或者将该人送回其本国,或送回他开始旅行的国家,但依照航空器降落地国法律应进行引渡或者提起刑事诉讼者不在此限。关于引渡问题,公约规定,在航空器内所犯的罪行,为引渡的目的,应看作不仅是发生在罪行发生的地点,而且也是发生在航空器登记国领土上。因此,如果一缔约国同登记国订有引渡条约,应将该罪犯引渡给登记国。
《海牙公约》 1970年 《海牙公约》 规定,任何人❶用武力或武力威胁,或用任何其他恐吓方式,非法劫持或控制航空器或从事作任何这种行为而未遂。
❷从事上述行为或从事上述行为而未遂的人的从犯,都是犯了劫持航空器的罪。各缔约国承允对劫持航空器的罪行给予严厉惩罚,该公约适用于在其内发生罪行的航空器的起飞地点或实际降落地点是在该航空器登记国领土以外,不是从事国际飞行或国内飞行的航空器,缔约国对于下述情况行使管辖权:
❶犯罪是在该国登记的航空器内发生的;
❷发生犯罪的航空器在该国降落时,嫌疑犯还在航空器内;
❸犯罪是在租来的不带机组的航空器内发生的,而租机人的主要业务地点或永久居所是在该国。
《蒙特利尔公约》 1977年该公约对劫持航空器以外的其他罪行作了规定。第2条规定,公约各项规定除对 “飞行中” 航空器适用外,还对 “使用中” 航空器适用。“使用中” 指从地面人员或机组为某一特定飞行而对航空器进行飞行前的准备时起,直到降落后24小时止,该公约适用的各种罪行: 除对 “飞行中” 的航空器内的人采取危及航空器安全的暴力行为外,还包括:
❶破坏或损坏使用中的航空器,而危及其飞行安全,
❷在 “使用中”的航空器内放置危及飞行安全的装置或物质;
❸破坏或损坏航行设备或妨碍其工作,以危及 “飞行中” 航空器安全;
❹传递危及 “飞行中” 的航空器安全的虚假情报。
中国于1978年加入《东京公约》,1980年加入《海牙公约》 和 《蒙特利尔公约》。

☚ 国际恐怖主义   领土 ☛
00005387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2 15:0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