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三大公司
民国时期东北地区具有代表性的实行机械垦种的资本主义农垦公司。民国初年东北军阀政府大规模丈放官荒以后,农垦公司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但多数徒具其名,实以公司名义承领土地,然后招佃食租,或转售渔利。位于黑龙江省呼玛县之三大公司,是极少数真正实行资本主义机械化经营的农垦公司之一。公司系浙江省李云书等三人投资20万元而设立,故名。1915年正式设立,到1918年共购置5台拖拉机,以及条播机、碎土机、割草机和割捆机等。1921年以后,由于油价上涨等原因,不得不与其他农垦公司一样转为租佃公司,即招徕佃户进行耕作,机械化经营仅维持了4年。公司最初由呼玛县领荒4 000晌,到1923年已有耕地2 000晌,但均为出租土地。后来该公司又从日本引进拖拉机两台, 从1931年起公司直营部分土地,实行机械耕种。1935年, 机械耕作再度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