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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秦汉载籍之制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秦汉载籍之制

秦汉载籍之制

《秦律》中有《傅律》,载有关傅籍事。颜师古注《汉书·高帝纪》云: “傅,著也。言著名籍,给公家徭役也。”名籍即户籍。秦王嬴政规定男子十五岁登记名籍,始服徭役(一说十七岁始傅)。秦始皇十六年 (前231年) “初令男子书年”,三十一年(前216年)“使黔首自实田”。农民的户籍中增加了年纪和土地占有状况,不但便于封建国家的政治统治,而且也便于征发赋税兵徭。户籍制度从此成为地主阶级及其国家把农民牢牢地固着在土地上,进行统治和剥削的依据,成为封建国家“庶事之所自出”(徐干《中论·民数篇》)的一项重要制度。西汉初年,高祖颁行丞相萧何以《秦律》为基础增定的户律,为九章律的一章。汉时,劳动力名数和财产的登记制度皆依据户律。汉初曾规定民二十三傅籍,景帝改为民年二十岁而傅。傅籍之户,谓之编户。西汉政权继续用名籍制度控制人民。举凡姓名、年纪、籍贯、爵级、肤色、身长、家口、财产,都要在名籍上一一载明。

☚ 户籍相伍   口赋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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