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阁校理 秘阁校理官名。淳化元年(990)置,以在京朝官充任,与直秘阁通掌阁事,皆谓之馆职,元丰改制后曾一度废除。 ☚ 直秘阁 东宫官 ☛ 秘阁校理官名。宋淳化元年(公元990年)置,以京朝官充任,与直秘阁通掌阁事。元丰改制后一度废除。 秘阁校理馆职名。
职源与沿革北宋端拱元年(988)五月五日始置(《长编》卷29),元丰五年改制罢。元祐元年三月二十八日复为贴职(《十朝纲要》卷12),列为六等贴职之一。元符二年十一月十三日罢(《宋会要·职官》18之14)。
职掌咸平前,与直秘阁、监秘阁图书官共同管理供进皇帝阅读书籍,点检与抄写秘籍,封锁书库门,出纳公事等阁务。咸平后不预。为小州军、远小路分差遣带职。元祐复职后,为秘书省正字供职四年后之贴职(《宋会要·职官》18之47、7)。
品位馆阁官中,校理次于直馆与修撰,高于检讨、校勘;校理中,又次于集贤校理(《宋会要·职官》18之2、3及《容斋四笔》卷1《馆职名存》)。以京官或朝官充(《麟台残本》卷1)。
编制无定员(《宋会要·职官》18之31)。
简称❶校理。《曾巩集》卷42《故翰林侍读学士钱公墓志铭》:“迁秘阁校理。……为校理,属英宗之初立、慈圣光献皇后听政。” ❷秘教。雅称。《林和靖诗集》卷1《赠张绘秘教九题》。
简称监图书官。《宋会要·职官》18之47:“(端拱元年)八月,命内品裴愈监秘阁图书。……今后直馆、校理及监图书官内有差出,即令递相交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