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垦农场军队为开垦荒地增加军队收入减轻国家负担而组建的农场。军垦农场以农业为主,也从事其他工副业和商业。军垦农场开垦的土地一般都是地处边远地带未曾开垦的荒地或处女地。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军曾整建制地将部队调到东北三江平原、北疆等地,开垦了大量荒地,兴办了很多军垦农场,为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边疆做出了重要贡献。 军垦农场 军垦农场中国人民解放军官兵承担垦荒、戍边生产建设的农场,是我国国营农场的一部分。解放战争胜利后,中国人民解放军继续执行毛泽东关于军队要参加生产建设的指示,大批解放军官兵先后参加了农业生产建设,黑龙江、新疆、江苏、宁夏、山东等地建起了第一批军垦农场。在华南的雷州半岛和海南岛,解放军官兵们还开始建立橡胶和热带经济作物农场。1954年驻在新疆的部队组成了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在新疆从事开发、建设、保卫边疆的任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行农工商综合经营,取得了重要成绩。同年8月,铁道兵战士也在黑龙江虎林地区开荒建场,1958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北疆又开发了莫索湾,在南疆又开发了塔里木垦区,还在巴商郭勒州建立了5个团场,在阿克苏建立了8个团场。华南的橡胶垦区也在继续发展,种植面积不断扩大。另外,全国其他地区也先后建立起不同规模的军垦农场,经营农林牧副渔业生产,参加国家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同时,屯垦戍边,常备不懈。军垦农场的建立和发展,不仅为国家生产了大量的物质财富,同时还为建设边疆、保卫边疆作出了重要贡献。 ☚ 手工业 集体农庄 ☛ 军垦农场army(land reclamation)far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