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何梅协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何梅协定 1935年日本侵略者为进一步控制华北,借口中国当局援助东北义勇军孙永勤部进入滦东为破坏《塘沽协定》事件,由日本天津驻屯军参谋长酒井于5月29日向国民党政府提出交涉,并由东北调遣日本军队入关,进行武力威胁。6月9日,日本天津驻屯军司令梅津美治郎向国民党政府北平军分会代理委员长何应钦提出“觉书”,限三日答复。经何应钦与日方秘密会谈后,于7月6日复函梅津美治郎,全部承诺日方的无理要求,出卖了华北的大部主权。此即通称的《何梅协定》。主要内容有:(1)取消河北境内一切党部,包括铁路党部在内;(2)撤退驻河北的东北军第五十一军、国民党中央军及宪兵第三团;(3)解散国民党军分会训政处及蓝衣社、励志社等机关;(4)撤免河北省主席于学忠及日本指定的其他官吏;(5)取缔全国一切反日团体及其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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