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劳动力资源
全社会在一定时间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总数。是研究劳动力资源的规模、构成、利用、变动的基础数据,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一是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数; 二是不足或超过劳动年龄而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参加劳动的人数。但不包括在押犯人数和现役军人数。劳动年龄的范围,在各国各时期因历史、地理、社会原因而各有不同。我国的现行规定是男16—60岁,女16—55岁。劳动力资源总数一般用期内某日人数表示。其计算公式为:

也可用期内每日人数的动态平均数表示。其计算公式为:

在实际应用时,常以下式计算:

劳动力资源按被利用情况可分为社会劳动者、待业人员、待学人员、16岁以上在校学生、家务劳动者和重新参加社会劳动的退休人员等组; 按城乡可分为城镇和乡村两组。此外,还可按行政区划、民族、文化程度、性别、年龄等标志分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