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金融Carbon Finance亦称“碳融资”。服务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主要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以及其他相关的金融活动。碳金融的兴起源于国际气候政策的变化以及两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国际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一个被公约限制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国家,凡是超标排放就要进行经济补偿,可以“出钱购买”排放权,由此在温室气体减排量的国际贸易基础上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碳金融市场。国际上与低碳经济相关的碳金融业务主要包括: ❶ 碳交易市场机制,包括基于碳交易配额的交易和基于项目的交易; ❷机构投资者和风险投资介入的碳金融活动; ❸碳减排期货、期权市场; ❹商业银行的“碳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 碳金融 碳金融亦称碳融资和碳物质的买卖。碳金融的兴起源于国际气候政策的变化,以及两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国际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和 《京都议定书》。在 《京都议定书》 的框架之下,国际排放贸易机制 (IET)、清洁发展机制 (CDM) 和联合履行机制 (JI) 协同作用,帮助各个缔约国以灵活的方式完成减排目标。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京都议定书》 以法规的形式限制了各国温室气体的排放量; 而从经济角度出发,《京都议定书》更是催生出一个以二氧化碳排放权为主的碳交易市场。 碳金融包含市场、机构、产品和服务等要素,是金融体系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环节,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灾害管理三重目标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途径。主要功能有: 一是减排的成本收益转化功能。在碳交易机制下,碳排放权具有商品属性,其价格信号功能引导经济主体把碳排放成本作为投资决策的一个重要因素,促使环境外部成本内部化。随着碳市场交易规模的扩大和碳货币化程度的提高,碳排放权进一步衍生为具有流动性的金融资产。积极有效的碳资产管理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碳成本向碳收益转化的有效手段。二是能源链转型的资金融通功能。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国家能源链差异很大,对减排目标约束的适应能力也不同。项目融资、风险投资和私募基金等融资方式具有动员金融资源、促进可持续能源发展的能力,有利于改变能源消费对化石燃料的依赖惯性,使能源链从高碳环节向低碳环节转移。三是气候风险管理和转移功能。能源产业利用天气期权等天气衍生品来规避价格波动风险。农业通过天气指数及相关的保险产品,把天气风险转嫁给有风险吸纳能力的交易者。巨灾债券发挥资本市场对灾害损失的经济补偿和转移分担功能,使风险从保险业向资本市场转移。四是国际贸易投资促进功能。碳交易特别是清洁发展机制在降低发达国家减排成本的同时,促进减排的资金和技术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这为国际贸易投资和技术转移提供了便利。2007—2012年,清洁发展机制每年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大约40亿美元的资金,这些资金一般会形成6—8倍的投资拉动效应。 中国发展碳金融需要在清洁发展机制下进行,作为温室气体排放大国对于自身参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潜力及规模需要认真研究。需要培养中介市场,中介市场是开展清洁发展机制的关键,应鼓励民间机构和金融机构进入,重视金融机构作为资金中介和交易中介的作用,允许金融中介购买或与项目业主联合开发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碳金融具有政策性强、参与度高和涉及面广等特点,发展碳金融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和监管部门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制定一系列标准、规则,提供相应的投资、税收、信贷规模导向等配套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参与节能减排领域的投融资活动,支持低碳经济。 ☚ 碳交易 碳市场 ☛ 00002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