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知政事
简称参政。 官名。北魏太武帝时有以尚书令参知政事者。 唐贞观、永徽、显庆、乾封时,有以黄门侍郎、中书侍郎、度支尚书、东台舍人等官参知政事者,皆行宰相之职。 北宋乾德二年(964)以陶穀建议,设参知政事与宰相同议军国大政,为宰相之副,旨在分割相权。初,多以资历较浅者任之,乃“不宣制,不押班,不知印,不升政事堂”,月俸、杂给为宰相之半。至道元年(995)许与宰相、使相轮班知印,同升政事堂。与宰相合称宰执;与枢密使、副使,知枢密院、同知枢密院,并称执政官。定秩正二品,月俸二百千。 元丰改制,废之,以门下、中书二侍郎,尚书左、右丞代其任。 南宋建炎三年(1129)复以门下、中书二侍郎为参知政事,省尚书左、右丞。 辽、金、元仍置,秩位改从二品。明代废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