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现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大约有三大序列,即专利制度、版权制度和商标制度。
(1) 专利制度。专利制度是利用法律和经济手段保护鼓励的发明、创造推动技术进步的管理制度。其基本内容是根据专利法,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经过审查和批准,授予专利权,同时把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公布于众,以便进行信息交流和技术的交易。专利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专利法。一般有什么样的专利法就会形成什么样的专利制度。除了立法体系外,一个国家还建立有相应的专利法代理体系,专利文献服务体系,专利管理体系,专利实施体系等,这一切共同构成专利制度。
(2) 版权制度。版权制度是利用国内的著作权法或国际上的 《伯尔尼公约》、《国家版权公约》、《日内瓦公约》 对著作权进行保护的管理制度,其宗旨也在予以法律保障产权所有者的利益,将同样的独占权或创作权授予作者、音乐家或其它创作人员,排斥他人搭便车,刺激人们的创作活动。
(3) 商标制度。商标制度是以商标法为核心,对工商业的商标进行法律保护和管理的制度,包括商标的选择、使用与保护,以及商标的注册、变更、转让和续展、许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