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摄影与摄影师
用摄影机纪录影像的技术与艺术活动,称为电影摄影。直接操作摄影机产生摄影影像,实现电影摄影造型的专业人员,称之为摄影师。
电影摄影可以真实地再现现实图像,使转瞬即逝变为长久留存。电影摄影在技术上要依赖于摄影机、镜头、胶片和其他的摄影器材。不同的要求与摄影条件会产生不同的摄影,如显微摄影、航空摄影、水箱摄影、水下摄影等等。
电影摄影在艺术上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光线处理,利用光线的明暗强弱构成图像的形态及气氛; 色彩处理,利用色彩的色别、饱和度及冷暖效果产生影像的色彩配置与色彩情调; 构图处理,选择合适的景别、角度、方位,使画面得以合理配置;运动处理。以被摄对象与摄影镜头的双重运动使影片产生韵律与节奏。
电影摄影师由于片种的不同,工作性质有所区别。故事片的摄影师应在导演的领导下,参与电影的主要创作工作; 新闻纪录片的摄影师 一般独立工作,有时也要和新闻采编人员配合工作;科教片与美术片的摄影师往往需要更多地采用特殊的摄影手段(如动画摄影、逐格摄影、水下摄影等)来实现片种特需的拍摄目的。
电影摄影除了实验性或先锋派艺术家进行的是完全独立的艺术创作外,大多数情况下,电影摄影是在导演的总体构思下进行的。

30年代美国好莱坞摄影师在拍摄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