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任意之债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任意之债

债务人或债权人可以用原定给付之外的其他给付来代替原给付的债。如原定给付一匹马,但也可给付200元。再如日本法上的地租债务,既可交纳所种植的实物,也可以年末行情换算支付金钱。任意之债可因法律行为或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对其性质有争论,有人主张为代物清偿之债,其中用其他给付代替原给付的权利为代用权,代用权的性质是补充权,如原给付已不可能,其他代替的给付也不再需要,这是因为任意之债仍是单一之债。依照何方当事人享有代用权,任意之债可划分为:1.债务人任意之债。债务人享有代用权,可不经债权人的同意而用其他给付替代原给付。替代给付完成,债权即消灭。2.债权人任意之债。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用其他给付替代原给付,但如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替代给付不可能时,债权人的代用权就消灭。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5 23:5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