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与建设的比例关系
指现有企业的生产与基本建设之间互相制约的数量对比关系。生产和建设是统一的、互相促进的。现有的工农业生产可以为基本建设提供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而基本建设可以扩大生产能力,并且决定生产的构成和技术水平。但是两者又存在矛盾:基本建设长期占用大量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却不能马上提供有效的产品,如果基本建设规模不适当地扩大,就会影响当前生产的进行。正确处理生产和建设比例关系的原则,首先是“先生产,后基建”。像陈云1962年3月在中央财经小组会议上所讲的,满足了多年生产方面的需要,再搞基本建设。(参见《陈云与新中国经济建设》,第289页)在分配物资时,应先满足当年生产的需要,然后再安排用于基本建设的部分。不能挤掉当前生产和现有企业的补偿更新所需要的物资、资金和劳动力去进行基本建设。否则,既会影响当年生产,基本建设也会因物资供应不足而延长建设周期。其次,应该“先挖潜、更新、改造,后新建”。扩大生产应先挖掘现有企业潜力、进行技术革新和改造,即使需要资金投入,也数量少、见效快。当然,必要的新建项目也要适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