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行政公署
1949年7月 28日, 经中共中央西北局批准,陕甘宁边区政府发布命令,成立甘肃行政公署,王世泰兼任主任,霍维德任第一副主任,吴鸿宾(回族)任副主任,秘书长空缺,副秘书长为薛程、陈成义,下设民政、财政、教育、农林、交通、公安、企业、工商、卫生等9个处和人民法院、粮食局、税务局、人民银行、贸易公司等共14个工作机构。同年8月26日兰州解放,甘肃行署机关进驻兰州市, 配合人民解放军兰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国民党党、政、军机关及国民党政府官办工矿企业,促其迅速恢复生产;保护工商业和文化教育机关,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肃清反动残余武装、特务、匪徒,稳定社会秩序;整顿金融,废除旧币,推行人民币,平抑物价,稳定市场;筹粮筹款,支援人民解放军向河西、陇南、青海、宁夏、新疆进军。随着甘肃全境的解放和接管工作的结束, 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 1950年1月8日成立了甘肃省人民政府, 甘肃行政公署随即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