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政监督处
民国5年(1916年)8月,按北京政府交通部《兼理电政监督职务章程》裁撤陕甘电政管理局后, 甘肃省的电政管理改由兰州一等电报局负责兼理,称甘肃电政监督处,局长兼理监督职务。民国11年(1922年)11月,北京政府交通部下令裁撤各电政监督处,由交通部直接行使监督职权;并改称各省省会或商埠之一等电报局局长为 “总办”,兰州一等电报局局长随之改任总办。民国14年(1925年)1月, 又取消总办,恢复电政监督, 至民国18年(1929年)成立甘宁电政管理局为止。在此期间,兰州电报局局长始终兼理甘肃电政。局长调动频繁,在10余年间任职者13人,依次为:李临春、端木邦藩、王鸿勋、张文濬、梁济西、徐琦、刘萃龙、庄清华、陈德修、王运际、王克用、廖万选、段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