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蒙斯,H·C·Simons,Henry Calvert,1899—1946
现代美国经济学家。生于伊利诺斯州的弗登 (Virden) ,早年就学于密执安大学,1920年在该校获文学学士学位。毕业后在依阿华大学任教7年;1927年被芝加哥大学聘为经济学教授,一直到他1946年逝世。
西蒙斯是芝加哥学派的创始人之一。他的重要著作大抵都发表于1933与1934年。此时,美国经济形势正趋近于大萧条的谷底。自由企业与自由放任的彻底失败,已经为倡导政府干预经济活动的论点提供了一定的背景和条件。但当时经济理论界对于政府干预的范围与特征并无明确的分析。尤其是,哪些干预政策是必要的、适当的或可行的?哪些则是不必要、不适当或不可行的?有关这些问题显然缺乏一套具体的原则来加以指导。
西蒙斯试图提供一套原则来重新解释政府与自由放任经济之间的关系。他认为,政府有责任维护一个可确保自由经济顺利运行的制度。为达此目的,政府的干预必须是一般的、基于法律的,而决不能仰赖行政官员的主观裁决。简言之,政府的干预不应该涉及经济过程的本质,诸如相对价格与工资的确定、生产与投资的决策等都需留待给微观经济实体自由选择来处理。
同芝加哥学派的当代观点一样,西蒙斯相信,政府未能维持稳定的货币供给是美国大萧条的主要原因。同时,在30年代的特殊历史环境中,他也主张藉财政赤字来扩张信用借以促进经济的复苏。在这方面,他堪称美国经济学家的早期领袖。
此外,西蒙斯还强调,在联邦政府税率维持不变时,萧条时期税收的减少以及繁荣时期税收的增加将对整个经济体系产生相当强烈的稳定作用。这一论点实际上是当代西方宏观经济学中有关财政政策自动微调效应的最初表述,它对美国战后政府经济政策的实施有很大的影响力。
西蒙的主要著作有: 《自由放任的一个积极方案: 自由经济政策的几项建议》(A positive program for laisses-faire:some proposals for a liberal Economic policy,1934);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ation,1938); 《联邦税制改革》(Federal Tax reform,1943); 《自由社会的经济政策》(Economic Policy for a Free Society,1948)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