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瑶老制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瑶老制解放前,瑶族地区存在着的一种带有原始民主性质的社会组织形式。每个村寨推选出一位有威望,有丰富生产经验的老人担任“瑶老”,负责村寨的生产、生活,处理各项事务。广东连南县的八排瑶(今连南瑶族自治县的八排瑶村)还存在着一套较有系统的瑶老制。瑶老有“天长公”,“头目公”、“先生公”、“烧香公”、“掌庙公”、“放水公”。天长公是这一瑶排的最高首领,依次各负其责,对他们的职权、任期、报酬等都有明确的习惯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瑶老制也逐渐发生变化,有些演变成为统治阶级剥削瑶族人民的工具。解放后这一制度不复存在。 瑶老制解放前瑶族地区较普遍的一种带有原始民主性质的社会组织形式。习惯上以有威信、生产经验丰富的老人为首领,管理村寨事务,排解纠纷, 主持宗教庆典, 对外进行交涉等。广东连南(今连南瑶族自治县)八排瑶(村)有一套完整的瑶老制,对村寨首领天长公、头目公、掌庙公、放水公、烧香公等的任期、职守和报酬都有不成文的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 各地的这种组织也逐渐发生变化, 有的已变为统治阶级压迫人民的工具。解放后已不存在。 瑶老制 瑶老制在瑶族社会中的一种具有原始民主性质的社会组织。普遍存在于明清时期。一般是以村寨为单位,产生一、二个瑶老;大的村寨可产生五、六个瑶老。瑶老的产生,有的是经过民主选举,有的则是在德高望重的人中自然产生。一般是由经验丰富、办事公道的人担任,不脱离生产,没有特权。有一定的任期,办事不公,可随时撤换。每年春、秋两季,村寨内的成年男子集中开会,由瑶老主持,并讨论有关生产活动、宗教祭祀、民事纠纷以及抵御外界侵扰等事项。形成共识后,订出大家应共同遵守的公约,由瑶老负责执行。如遇特殊情况或重大事件,瑶老可召集临时大会裁决。村寨成员必须遵守和维护公约和传统习惯法,对违犯者,瑶老有权处罚甚至处死。随着瑶族地区向阶级社会过渡,瑶老逐步为经济富裕者所把持,遂使瑶老制的实施和组成与权力发生了变化。尤其是中央王朝封建势力的不断深入,任命一些瑶老为瑶长、瑶练,这样就成了中央封建王朝对瑶族人民的统治工具。遂使瑶老制的原始民主性质发生了变化,此后瑶老改由封建朝廷任命,终身为官,领取朝廷银饷,变成为瑶族内部为封建王朝效力的享有特权的头人,与广大瑶族劳动人民处于对立的地位。 ☚ 夏合勒克农奴制 石牌制 ☛ 瑶老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瑶族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产生于原始公社向阶级社会过渡时期。“瑶老”是村寨中民主选举和自然形成的首领,主持内外事务和宗教祭祀活动。 瑶老制 瑶老制瑶族原始社会晚期产生的具有农村公社性质的社会组织形式。在瑶族聚居的地方,这种组织形式延续了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有的地方直至解放前夕才消失。它带有浓厚的原始社会的遗迹。一方面随着生产发展和父系氏族社会的确立,私有财产已大量出现; 另方面在经济生活中仍然保留着公有制,如公山、公田、公房等等。“瑶老”就是通过民主选举的方法产生的氏族公社的领袖、头目,一般都是由本族中最有威望的年长老人担任,因而称为 “瑶老”。“瑶老”手下还有“瑶目”、“村老”等,以管理本村寨的生产、生活。他们负责调解村寨内外矛盾,维持社会治安,安排宗教祭祀活动,对公有经济的收获进行分配等等。“瑶老制” 是以血缘为核心、以地缘为纽带的具有农村公社性质的民间社会组织,保留着民主议事的原始社会遗迹,因此村寨中的大事,一般由全体村民大会决定。“瑶老” 每隔三年选举一次,可连选连任,如有不称职的 “瑶老”,可以随时由村民大会决定撤换。“瑶老”都是普通一员,不脱离生产,没有特权,不受官吏约束。瑶老制有利于瑶族地区的社会安定,从而对社会发展有积极意义。 ☚ 合款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 ☛ 瑶老制过去瑶族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组织。由群众推选懂本民族历史,有丰富生产经验,办事公正,为群众所信赖的老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本村寨生产活动,主持宗教活动,按习惯法调解群众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并组织群众对抗外来侵扰。没有任何特权,和群众一样参加生产,处理问题不公正可以罢免,具有浓厚的原始氏族长老制色彩。随着贫富和阶级分化的发展,到解放前夕,这一组织在不少地区已逐渐发生蜕变,有些甚至成了统治群众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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