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事件日本吞并琉球、侵略台湾的事件。1872年日本要求琉球国王接受其藩王封号。次年借口1871年底琉球船民被台湾高山族人民误杀一事,向清政府进行外交讹诈。1874年5月在美国支持下,日军进犯台湾。10月,清政府接受英、美、法调停,被迫与日订立《台事专条》(即中日《北京专约》),赔款银50万两。后日本以此约有台湾居民“曾将日本国属民等妄为加害”字样,作为清政府承认琉球是日本属国的依据。1879年,日以武力正式吞并琉球,改为冲绳县。 琉球事件1871年12月,琉球有两只渔船在海上遇到飓风,漂流到台湾东岸。其中八重山船在一小岛获救,船上45人由当地居民和地方当局安全送到台湾府城;太平山船却在南部北瑶湾触礁沉没,船上人员69人,3人淹毙,66人凫水上岸,和当地牡丹社发生冲突,54名琉球渔民遇难。这一事件本属清政府和琉球之间的事情,但日军为了侵占台湾,歪曲事情真相,把琉球渔民称为日本国属民, 向清政府提出抗议,并扬言要出兵“讨伐”。1874年5月,日军二千多人在台湾南部琅登陆,对当地居民进行残暴的烧杀劫掠。10月31日,中日签订《北京条约》才了结这一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