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规
调整环境保护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本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环境污染、破坏的加剧而逐步形成的。其基本内容一般有: (1) 规定国家的环境保护基本政策、原则和管理权限的基本法; (2) 防止大气、水污染及控制噪声等防治公害的法规; (3) 水土、森林、草原、水产等方面的保护环境法规; (4) 环境管理行政和经济制裁方面的法规。我国目前公布、实施的环境法规主要有如下几类: (1) 国家和社会保护环境的最高准则和法律基础,即宪法中关于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 (2) 综合性环境保护法,如1979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试行)》; (3) 自然环境保护法律,如《森林法》、《土地法》、《矿产资源法》、《渔业法》等; (4) 有关环境保护法规的实施细则、规定及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