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狗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狗Gǒu现行较罕见姓氏。今山西之长治、云南之泸水有分布。汉族、傈僳族姓氏。《中文大字典》 引 《万姓统谱》收载,未详其源。又,报载张勇先生《台湾怪姓趣谈》称: “有趣的是,十二生肖的鼠牛虎兔龙蛇马羊猴鸡狗猪,台湾都有人姓。但是姓狗的是姓 ‘犬’。新竹就有人姓犬,大家雅称他 ‘狗大哥’ ……” 狗gǒu犬。《古文苑》王延壽《王孫賦》:“踡兔蹲面狗踞,聲歷鹿而喔咿。” 狗 狗清代寓言。吴沃尧著。《俏皮话》:狗最善媚人,而又极欺贫重富,故见衣衫褴褛者,则必恣其狂吠也。一日独行郊外,四顾无人,忽遇一金钱豹,迎面而来,狗遥见之大喜曰:“此金钱被体者,必富家郎也,吾当承迎之。”遂疾趋而前,摇尾作种种乞怜状。行既近,豹突起搏之,张口欲噬,狗大惊,返身狂奔,幸得脱,然已魂不附体矣。遇一牛,问狗何来,狗告以故。牛笑曰:“汝自不通世故,岂不闻近来世上,愈是有钱之辈,愈要吃人耶!” ☚ 狙公养狙 狗溺井 ☛ 狗 狗最善媚人,而又极欺贫重富,故见衣衫褴褛者,则必恣其狂吠也。一日独行郊外, 四顾无人, 忽遇一金钱豹,迎面而来,狗遥见之大喜曰:“此金钱被体者,必富家郎也,吾当承迎之。”遂疾趋而前,摇尾作种种乞怜状。行既近,豹突起搏之,张口欲噬,狗大惊,返身狂奔,幸得脱,然已魂不附体矣。遇一牛,问狗何来,狗告以故。牛笑曰:“汝自不通世故, 岂不闻近来世上,愈是有钱之辈, 愈要吃人耶!” ——《俏皮话》 【意译】 狗最擅长讨人喜欢,而且又是最能欺贫重富,所以看到穿着破衣烂衫的人,就要恣肆地狂叫。一天那狗独自在郊外散步,四顾不见一人,忽然看到一只金钱豹迎面走来,狗远远地看到后非常高兴,心想:“这个金钱挂满身的人,必定是个富贵人家的子女,我应当去迎接他。”于是就赶忙向前,摇尾低头作出种种乞讨喜欢的样子,既走近,那金钱豹突然跳起来搏咬它,张开大口就要吃它的肉,狗大吃一惊,急忙抽身拼命地往回跑,终于有幸逃脱,但已经吓得魂不附体了。这时碰到一头牛,问狗哪里来,狗把前情告诉了它。牛笑着说:“你真是太不通世故了,难道没有听说,当今之世,越是有钱的人,越是要吃人吗!” 【解说】 作者最善于在文末用一句入木三分的精警之话来点明寓意。“愈是有钱之辈,愈要吃人”,这正是对封建末世最深刻的揭示,狂人从封建历史中所看出来的也是“吃人”二字。只是在吴趼人笔下,这二个字是从牛眼中看出来的,自然狗的体验最真切。其实狗是最善于讨好主人的,虽然有时非常凶恶,比狼还要厉害,但在主人面前却最具有奴性,而且最势利。然而驯顺如同狗,而且在“富家郎”面前已经摇尾低首,作出了种种乞怜状,却还是难免要遭利爪血盆的袭击,倘若不是逃得快,也要成为“富家郎”腹中的美餐。尽管狗已经可以成为富人的财产,但是这财产总不如藏在腹中保险。对于有钱有势的权贵来说,并不会因为肥得流油,就不再吃饭了,相反,他们的肠胃功能特佳,胃口特别好。当然在封建末世,权贵的食物就不止是山珍海味了,吴趼人曾经考察过,此辈大凡是尸蛆投胎,所以最喜欢吃的还是活人的脂膏血肉,当然其中也包括沾了点人气的忠心耿耿的狗在内。所以,甘心作狗,而且一时颇获青睐的狗们也不能不有所警惕。 【相关名言】 君不见今人交态薄,黄金用尽还萧索。 ——高适 友谊的语言不是词句,而是意思。 ——美国·梭洛 狗巴金 一 我不知道自己的姓名,也不知道自己的年纪。我像一块小 石子似地给扔到这个世界上来,于是我生存了。我不知道谁是我的父亲,谁是我的母亲。我只是一件遗失了的东西。我有黄的皮肤,黑的头发,黑的眼珠,矮的鼻子,短小的身材。我是千百万人中间的一个,而且是命定了要在那些人中间生活下去的。 每个人都有他的童年。我也有我的童年。我的童年却跟别人的童年不同。我不知道温暖,我不知道饱足,我也不知道什么叫做爱。我知道的只是寒冷和饥饿。 有一天,正确的日子已经记不清楚了,总之是有一天,一个瘦长的满脸皱纹的老年人站在我的面前,他严肃地说:“在你这样的年纪应该进学校去读书。求学是人生的第一件大事。” 于是我去了。我忘记了自己的饥饿,忘记了自己的寒冷。我四处找寻,我发见了富丽堂皇的建筑物,我也发见了简单的房屋,据说这都是被称为学校一类的东西。我昂着头走了进去,因为我记住求学是人生的第一件大事。 “去! 这里不是你可以进来的!”无论在漂亮的建筑物或者简单的房屋,无论在门口遇见的是凶恶的面孔或者和善的面孔,我总会听见这一句同样的话。这句话像皮鞭一样地打着我的全身。我觉得全身都在痛。我埋下头走了。从里面送出来孩子们的笑声,长久地在我的耳边荡漾。我第一次疑惑起来,我究竟是不是一个人。 我的疑惑一天一天地增加。我要不想这个问题,可是在我的耳边似乎时常有一个声音在问:“你究竟算不算是一个人?” 破庙里有一座神像。神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我这样想。神龛里没有帷幔,神的庄严的相貌完全露了出来。虽然身上的金已经脱落了,甚至一只手也断了,然而神究竟是神啊。我在破烂的供桌前祷告着:“神啊,请指示给我,我究竟是不是一个人呢?” 神的口永远闭着,甚至在梦里他也不肯给我一点指示。可是我自己终于解决了这个问题。我说:“像这样怎么能够算做一个人呢?这岂不太污辱了这个神圣的字吗?”于是我明白我并不是一个人。 我断定我的生活是很合理的,我乞讨残汤剩饭,犹如狗之向人讨骨头。我并不是一个人,不过是狗一类的东西。 有一天我又想: 既然是东西当然可以出卖。我自己没有办法好好地活下去,不如把自己卖给别人,让别人来安排我的生活,我也可以给他作牛作马,只要他把我买到家去。我便下了决心要出卖自己。我插了一根草标在背上,我走过热闹的与不热闹的街市。我抬起头慢慢地走,为的是把自己展览给人们看,以便找到一个主顾。我不要代价,只要人收留我,给我一点骨头啃,我就可以像狗一样地忠心伺候他。 可是我从太阳出来的时候起一直走到太阳落下山去,没有一个人过来向我问一句话。到处都是狞笑的歪脸。只有两三个孩子走到我身边玩弄我背上插的草标。 我又倦,又饿。然而我不得不回到破庙里去。在路旁,我拾起半块带尘土的馒头,虽然是又硬、又黑,但是我终于吞下去了。我很高兴,因为我的胃居然跟狗的胃差不多。 破庙里没有人声。我想,连作为东西,我也卖不出去了。我不但不是人,而且也是人间完全不需要的东西。我哭起来,因为人的眼泪固然很可宝贵,而一件不需要的东西根本就不值一文钱。 我跪在供桌前痛哭。我想哭个够,因为我现在还有眼泪,而且我只有眼泪。我不仅在破庙里哭,我甚至跑到有钱人的公馆门前去哭。 我躲在一家大公馆门前的墙角里,我冷,我饿。我哭了,因为我可以吞我的眼泪,听我的哭声,免得听见饥饿在我的肚子里叫。 一个穿漂亮西装的青年出来了,他并不看我一眼;一个穿漂亮长袍的中年人进去了,他也不看我一眼;许多的人走过了,没有一个人注意到我,好像我没有站在这里一样。 最后,一个身材高大的汉子从里面走了出来。他注意到我了。他走到我前面,骂道:“去,滚开! 这里不是你哭的地方!” 他的话跟雷声一样响亮,我的整个脑子都震昏了。他踢着我的身子,像踢着狗一样。我止了哭声,捧着头走开了。我不说一句话,因为我没有话可说了。 回到破庙里,我躺下来,因为我没有力气了。我躺在地上叫号,就象一只受伤的狗。神的庄严的眼睛看下来,这双眼睛抚着我的疼痛的全身。 我的眼泪没有了。我爬起来,我充满了感激地跪在供桌前祷告: “虽然不是一个人,但是既然命定了应该活在世界上,那么就活下去吧。生下来就没有父母,没有亲人,像一件遗失了的东西,那么就请你大公无私的神作为我的父亲吧,因为我不是人,在人间是得不着谁的抚爱的。” 神的口永远闭着,他并没有说一句反对的话。 于是我有父亲了,那神,那断了一只手的大公无私的神啊。 二 我虽然跟平常一样每天出去向人们讨一点骨头,但是只要 有了一点东西塞住我的饥饿以后,我便回来了,因为我也跟别的人一样,家里有一个父亲。虽然这个家就是破庙,父亲就是神,而且他的口永远闭着,不说一句安慰我的话,但是在这个世界上不肯离开我的就只有他。他是我的唯一的亲人。虽然是在寒冷和饥饿中,日子也过得很快,我是一天一天地长大了。 一种奇怪的东西也渐渐地在我的身体内生长起来。 我自己明白我并不是人,而且常常拿这样的话提醒自己。但是人的欲望渐渐地在我的身体内生长起来了。 我渴望跟别的人一样:有好的饮食,大的房屋,漂亮的衣服和温暖的被窝。 “这是人的欲望了。你不是人,怎么能够得到那些东西呢?”我发现自己有了奇怪的思想以后,就这样地提醒自己道。 然而话是没有用的,人的欲望毕竟在狗一类的身体里生长起来了。虽然明知道这是危险的事,自己也没法阻止它。 于是大街上商店里的种种货物在我的眼前就变得非常引诱人了。有一天我在人行道上看见一双很好看的粉红色的腿。这双腿有时在人行道上走着,不,不是在走,是在微微地跳舞。它们常常遮住我的视线,好像是两只大的圆柱。有时候它们放在街中间黄包车上面,一只压着另一只,斜斜地靠在车座上。 我每次远远地望见那双腿就朝着它们走过去,可是等到我的眼光逼近那双腿的时候,一个念头便开始咬我的脑子:“小心,你不是人呢!”于是我的勇气消失了。 有一天,我却看见那双腿的旁边躺着一条白毛小狗,它的脸紧偎着那双腿,而且它还沿着腿跳到上面去。我想:“这不一定人才可以呢! 小狗也可以的。”这样想着,我就向着那双可爱的腿跑过去,还没有跑到,不知从什么地方来了一只手抓住我往地上一推。 “你瞎了眼睛!”我只听见这句话,便觉得头昏脑胀,眼睛里有好多金星在跳。我睡倒在地上。 我爬起来,四面都是笑脸,腿已经看不见了。奇怪的笑声割痛我的耳朵。我蒙住两耳逃走了。 现在我才明白了。我得意地以为自己是一条狗,或者狗一类的东西。现在我才知道我连做一条狗也不配。 我带着沉重的心回到破庙里。我坐在供桌下面,默默地想着,想着。我仿佛看见了那条白毛小狗怎样亲热地偎着那双好看的腿; 我仿佛又看见它怎样舒服地住在大公馆里,有好的饮食,有热的被窝,有亲切的爱抚。妒嫉像蛇一样咬着我的心。于是我爬在地上,我用双手双脚爬行。我摇着头,摆着屁股,汪汪地叫着。我试试看我做得像不像一条狗。 我汪汪地叫着,我觉得声音跟狗叫差不多。我想,我很可以做一条狗了。我满意,我快活。我不住地在地上爬。 然而我的两只脚终于要站直起来,两只手也不能够再在地上爬了。失望锁住了我的心。“连狗也没有福气做啊。”我又躺在地上绝望地哭起来。 我含着眼泪跪在供桌前祷告; “神啊,作为我的父亲的神啊,请你使我变做狗吧,就跟那条白毛小狗一模一样。” 神的口永远闭着。 我每天在地上爬,我汪汪地叫,但是我还没有做狗的福气。 三 我有黄的皮肤,黑的头发,黑的眼珠,矮的鼻子,短小的身材。 然而世界上还有白的皮肤,黄的头发,蓝的眼珠,高的鼻子,高大的身材。 他们,一个、两个、三个在街上和人行道上大步走着,昂然地抬头四面张望,乱唱、乱叫、乱笑,好像大街上、人行道上就只有他们三个人。其余的人胆怯地走过他们身边,或者远远地躲开他们。 我有了新的发见了。所谓人原来也是分等级的。在我平常看见的那种人上面,居然还有一种更伟大的人。 戴着白色帽子,穿着蓝边的白色衣裤,领口敞开,露出长了毛的皮肤,两个、三个、四个。我常常在街上看见这种更伟大的人。 他们永远笑着、唱着、叫着,或是拿着酒瓶打人,或是摸女人的脸。有时候,我还看见他们坐在黄包车上,膝上还坐着那双可爱的粉红色的腿。他们嘴里说着我不懂的话。 人们恭敬地避开他们,我更不敢挨近他们身边,因为他们太伟大了。 我只是远远地望着他们,我暗中崇拜他们,祝福他们。我因为世界上有这样的伟大人物而庆幸,我甚至于因此忘记了自己的痛苦。 我暗中崇拜他们,祝福他们。我时时提醒自己: 不要挨近他们身边,免得亵渎了他们。可是有一次我终于挨近他们了。 有一个傍晚,我又饿又倦,走不动了,便坐在路旁墙边,抚着我的涂着血和泥的赤脚。饥饿刺痛我的心。我的眼睛花了,看不清楚四周的一切,连那个伟大的人走过来我也没有看见,等到我最后看见了要起来避开,已经太迟了。 一只异常锋利的脚向我的左臂踢来,好像这只手臂被刀砍断了一样,我痛得倒在地上乱滚。 “狗!”我清清楚楚地听见这个字从伟大的人的口里吐出来。 我的手揉着伤痕,我的口里反复地念着这个“狗”字。 我终于回到了破庙里。我忍住痛,在地上爬着。我摇着头,我摆着屁股,我汪汪地叫。我觉得我是一条狗。 我心里很快活。我笑着,我流了眼泪地笑着。我明白我现在真是一条狗了。 我带着感激跪在供桌前祷告: “神啊。作为我父亲的神啊! 我不知道应该怎样感谢你。因为我现在是一条狗了,那伟大的人,那人上的人,居然叫我做‘狗’了。” 神的口永远闭着。 我不停地在地上爬,我汪汪地叫。因为我是一条狗。 四 我又在街上遇见那双粉红的腿了,它们慢慢地向我走来,旁边还有一条白毛小狗。 我几乎不能忍耐地等它们走过来。我的心里充满了快乐,因为我现在是一条狗了。 皮鞋的声音近了。白毛小狗汪汪地叫,突然向我扑过来。它扑到我身上,咬我的破衣服。我爬在地上,紧紧地抱住它跟它扭在一起,它咬我,我也咬它。 “你狗,滚开!”跟着这个清脆的声音,一只粉红色的腿朝我的头踢过来。我抱住小狗在地上滚。我的耳边响着各种的声音,许多只手在拖我,打我。可是我紧紧抱住那条白毛小狗死也不放。 五 等到我回复知觉的时候,我是在一个黑暗的洞里。没有人声,空气很沉重,我快透不过气来了。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但是我知道这决不是狗窝。我还想在地上爬,还想汪汪地叫。可是我的全身痛得厉害,而且身子给绳子缚住,连动也不能够动一下。 我又想,在那个破庙里,断了一只手的大公无私的神,作为我父亲的神,依旧冷清清地坐在神龛里面。他在那里等我。我要回去,我无论如何要回到破庙里去。 不管我全身痛得怎样厉害,我毕竟是一条狗。我要叫,我要咬! 我要咬断绳子跑回我的破庙里去! (原载1931年9月版《小说月报》第22卷第9期) 【赏析】 《狗》是巴金1931年夏季所写的短篇小说,最初发表在同年九月出版的《小说月报》第22卷第9期上。写这个短篇小说时,巴金28岁,正值他住在上海宝山路宝光里14号房子里,为《时报》写长篇连载《激流》(即《家》)之际,同时还为《东方杂志》写中篇小说《雾》。当时,他已出版了他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复仇》。所以,《狗》是在他发表了十多个短篇以后所写的作品。 据巴金自己说,写这个短篇之前,那天下午,《小说月报》编者徐调孚曾托索非带口信给他,要他为他们写一篇短篇小说。他吃过晚饭,按着惯例到北四川路散步。在这条被人们称作“神秘之街” 的马路上,他看惯了吃醉了酒的外国水手在这里横冲直撞,调戏妇女,拿酒瓶打人。这一天也不例外,而且还听到他们骂中国人是“狗”。巴金回到宝山路住处,受到这一景象的启发,根据他在日常生活中的所见所闻,动笔写下了这个短篇。他写得很快,几乎没有停过笔,五千多字的作品,一个晚上就写成了。 1931年夏季,是1932年“一·二八”淞沪战争发生的前夕。当时上海人民不仅受国民党政府的掠夺和剥削,还受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者的经济侵略,外国老板和他们狗腿子的直接欺凌。公共租界与法租界是外国冒险家的天堂,虹口闸北一带也不例外,它们同样是帝国主义分子特别是日本侵略者的乐园。中国劳动者则是“哀哀小民”,他们每天工作十六小时以上,虽日啜三餐稀粥,仍无法养活全家老小。无父母的弃婴和流浪儿童,遍地皆是。 巴金耳闻目睹,生活在这样一个环境里,黑暗现实不能不使他产生强烈的憎恨。他是出于人道主义和爱国主义精神,写出这个短篇的。他在法国留学的时候,本来已读过不少罗曼罗兰、卢梭、雨果、左拉和托尔斯泰、狄更斯、屠格涅夫、契诃夫、高尔基等人的著作;回国后,他更受鲁迅、茅盾等人介绍、提倡的影响,读了不少“弱小民族”作家的作品。这些作品,大都是为被压迫民族申张正义,诉苦喊冤的。从《狗》这个短篇小说中,不难看出巴金受这些作家作品影响的痕迹。 当时国民党统治阶级为保持它的罪恶统治,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作品都要受到压制,有的刊物被规定要事先送审,即使已排成清样,他们认为不符合自己的口味,也要临时抽换;有的出版了之后,被发现有问题,就要禁止发行,甚至作者、编者都要被兴师问罪,逮捕入狱。因此《狗》的作者和世界上其它“弱小民族”的作家们一样,并不正面描写帝国主义及其帮凶的罪恶行径,只是从侧面描写了一个流浪儿童的发育成长过程,来为旧社会被压迫者喊出作者对三座大山的抗议。 巴金曾说他写这篇小说,“写的是感情,不是生活”。确实,巴金写小说,很少考虑什么是小说的定义,应该守哪些创作的规则,他只是向他的前辈鲁迅和一些外国作家学习了他们怎样观察生活,怎样面对生活,又怎样表现自己的思想感情。他从不一段一段地支解其它作家的作品,来“学习”他们如何写文章,如何讲究字句和结构。巴金在谈他自己写的短篇小说时,曾说他写过近一百篇短篇小说,他以为他的“早期作品大半是写感情,讲故事。有些通过故事写出我的感情,有些就直接向读者倾吐我的奔放的感情。”应该说《狗》正是他的早期作品。它的故事性不强,但它确实充满了巴金对旧社会制度的不满和反抗,反映了他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统治的仇恨情绪。像他谈他自己早期的短篇小说一样,《狗》“并没有通过细致的分析和无情的暴露,也没有多摆事实,更没有明明白白地给读者指路。我只是用自己的感情去打动读者的心。” 但是,“感情”的力量无穷。小说一开头就通过“我不知道自己的姓名,也不知道自己的年纪。我是像一块石子似的被掷到这个世界上来,于是我便生存了。我不知道谁是我的父亲,谁是我的母亲。我只是一件遗失了的东西。……我不知道温暖,我不知道饱足,我也不知道什么叫做爱。我知道的只是寒冷和饥饿”这样充满感情的字句,来喊出了一个孩子的孤苦无助和人间的不平。 他受冻挨饿,被排斥在学校的门外。“去,这里不是你可以进来的!”“无论在堂皇的建筑或简单的建筑或简单的房屋,无论在门口遇见的是凶恶的面孔或和善的面孔,我总会听见这一句同样的话。”因而他疑惑自己究竟是不是一个人。他住在破庙里,叩求神的解答,但是神的口永远闭着。当他断定自己不是人的时候,他决定把自己当作一件东西那样去出卖,但是并没有人光顾。 当他像狗一样以啃路边骨头为生以后,他逐渐长大起来,终于有了性的欲望,可是人们禁止他靠近那些过路的 “粉红色的腿”,却允许一条白毛的小狗紧偎在妇女的身边。他这才知道自己连狗都不如。然后他又有了新发见了,那就是:即使人,也分着等级。除了黄皮肤、黑头发、低鼻子的人,还有白皮肤、黄头发、高鼻子的“更伟大的人”,他们在“人行道上大步走着,昂然地抬头四面张望,乱唱,乱叫,乱笑……其余的人畏怯地在他们身旁走过或是远远避开他们。”就是这些“更伟大的人”,他们或是拿着酒瓶打人,或是摸女人的脸,或是坐在黄包车上,膝上坐着“那一双粉红色的腿”。而他却因为饥饿和疲倦,走不动了。他坐在路旁墙边,只见一只脚向他的左臂踢来,并听到一声猛喝:“狗!”这就是这些“更伟大的人”对他的恩赐。 然后他又被关禁在牢里,连回到破庙都不能了,但他还想咬断绑在他身上的绳索逃回去。 这就是这个被人当作“狗”的流浪者的身世。这就是在三座大山压迫下的中国人的缩影。巴金在谈起自己的这篇小说时,曾说它“也许是我自己比较满意的一篇。”因为它有点像当时曾被介绍到中国来流行的所谓“弱小民族”作家的作品,但也只是就情调而言。他说:“我和那些作家有相似的遭遇,也有一种可以说是共同的感情。所以作品的情调很接近。但是各人用来表现感情的形式却并不相同。我有我自己的东西。”什么是巴金“自己的东西”呢?这就是巴金自己的生活,和从生活中汲取来的具体感情。就这篇《狗》来说,连那个“狗”字,也是巴金从当时上海的驰骋在公共地带、法租界以及在日本帝国主义势力范围内的所谓“中国地界”闸北、虹口一带马路(如北四川路)上的高等洋人和外国水手嘴里听到的。 巴金曾在五十年代后期说过,他在二十几岁时所写的早期短篇小说,生活知识十分有限,因而“早期的作品大半是写感情讲故事。有些通过故事写出我的感情,有些就直接倾吐我的奔放的热情。……我只是用自己的感情去打动读者的心。”他又曾在八十年代初期对一个日本记者谈到他自己写文章,写小说,是因为自己心中有非说不可的话,不吐不快,“为了把心里的话说出来,才拿起笔写小说,写文章。”他从来都说自己不曾学习或讲究过技巧,一般强调的总是作家的思想和感情。在《随想录》中,他还说过:“艺术的最高境界,是真实,是自然,是无技巧。”这篇《狗》被他自己认为短篇中比较满意的作品,也许正是从这点出发。它的确用他的感情,打动了广大读者的心。 至于他的短篇为什么大都用第一人称来写呢?这个问题好像他在两个地方讲到过。最早是在他谈到二十年代跟着他的表哥学英文时,他说当时课本用的是狄更斯《块肉余生记》和司蒂文生的《宝岛》,这使他一开始就懂得如何运用第一人称“我”来写小说。第二次谈这个问题,已是在粉碎“四人帮”之后,他在回忆起五十年代在他的新居第一次接待外宾法国作家萨特时,萨特向他谈起用第一人称写短篇小说,巴金说,“屠格涅夫喜欢用第一人称讲故事,并不是因为他知道得少,而是因为他知道得太多,不过他认为只要讲出重要的几句话就够了。鲁迅先生也是这样。他对中国社会知道得多,也知道得深。我却不然,我喜欢用第一人称写小说,倒是因为我知道得实在有限。自己知道的就提,不知道的就避开,这样写起来,的确更方便。” 《狗》用第一人称写,这与巴金自己所说的当时他的“生活知识十分有限”,也许真的有点关系。他说过他曾常常想到爱伦堡的话:“一个人在二十岁上就成了专业作家,这是很危险的。他不可能做好作家,因为他不知道生活。”巴金说他充分理解这句话的意义。当然,正是巴金能充分理解这一点,使他有足够的本领(谦虚与努力)弥补这样的缺憾。第一人称写作方法的运用,就是他从事刻苦的创作实践的结果。这也从另一个角度——《狗》的写作成功,来证实年轻的作家也还是能够写出感人之作。更何况当时巴金实际年龄已经接近三十岁,而不是如爱伦堡所说“二十岁上”了。 狗 狗最善媚人,而又极欺贫重富,故见衣衫褴褛者,则必恣其狂吠也。一日独行郊外, 四顾无人, 忽遇一金钱豹,迎面而来,狗遥见之大喜曰:“此金钱被体者,必富家郎也,吾当承迎之。”遂疾趋而前,摇尾作种种乞怜状。行既近,豹突起搏之,张口欲噬,狗大惊,返身狂奔,幸得脱,然已魂不附体矣。遇一牛,问狗何来,狗告以故。牛笑曰:“汝自不通世故, 岂不闻近来世上,愈是有钱之辈, 愈要吃人耶!” ——《俏皮话》 【意译】 狗最擅长讨人喜欢,而且又是最能欺贫重富,所以看到穿着破衣烂衫的人,就要恣肆地狂叫。一天那狗独自在郊外散步,四顾不见一人,忽然看到一只金钱豹迎面走来,狗远远地看到后非常高兴,心想:“这个金钱挂满身的人,必定是个富贵人家的子女,我应当去迎接他。”于是就赶忙向前,摇尾低头作出种种乞讨喜欢的样子,既走近,那金钱豹突然跳起来搏咬它,张开大口就要吃它的肉,狗大吃一惊,急忙抽身拼命地往回跑,终于有幸逃脱,但已经吓得魂不附体了。这时碰到一头牛,问狗哪里来,狗把前情告诉了它。牛笑着说:“你真是太不通世故了,难道没有听说,当今之世,越是有钱的人,越是要吃人吗!” 【解说】 作者最善于在文末用一句入木三分的精警之话来点明寓意。“愈是有钱之辈,愈要吃人”,这正是对封建末世最深刻的揭示,狂人从封建历史中所看出来的也是“吃人”二字。只是在吴趼人笔下,这二个字是从牛眼中看出来的,自然狗的体验最真切。其实狗是最善于讨好主人的,虽然有时非常凶恶,比狼还要厉害,但在主人面前却最具有奴性,而且最势利。然而驯顺如同狗,而且在“富家郎”面前已经摇尾低首,作出了种种乞怜状,却还是难免要遭利爪血盆的袭击,倘若不是逃得快,也要成为“富家郎”腹中的美餐。尽管狗已经可以成为富人的财产,但是这财产总不如藏在腹中保险。对于有钱有势的权贵来说,并不会因为肥得流油,就不再吃饭了,相反,他们的肠胃功能特佳,胃口特别好。当然在封建末世,权贵的食物就不止是山珍海味了,吴趼人曾经考察过,此辈大凡是尸蛆投胎,所以最喜欢吃的还是活人的脂膏血肉,当然其中也包括沾了点人气的忠心耿耿的狗在内。所以,甘心作狗,而且一时颇获青睐的狗们也不能不有所警惕。 【相关名言】 君不见今人交态薄,黄金用尽还萧索。 ——高适 友谊的语言不是词句,而是意思。 ——美国·梭洛 狗读音g·ou(ˇ),为ou韵目,属ou—iu韵部。古厚切,上,厚韵。 上一条: 區 下一条: 㺃 狗苟gou3(形)吝啬。*狗屎❶的省文:千万不可吝惜,使人瞧不上眼,说你~! (水136) 狗〔gou〕 dab ghuoud. ![]() ![]() ![]() ![]() ![]() ![]() 狗〈隐〉香港黑社会指枪。 狗ɡǒu家畜,听觉和嗅觉灵敏,可以看守门户。有的品种训练后可以帮助侦查、导盲等。也说犬。 狗gǒu狗❶一种家畜,嗅觉和听觉都很灵敏:~窝︱~窦︱~宝︱猎~︱狼~︱野~︱疯~︱屠~︱落水~︱~仗人势︱~血喷头︱~急跳墙︱~尾续貂(diao)︱~彘(zhi)不若︱狼心~肺︱鸡零~碎︱鸡鸣~盗︱狐群~党︱鼠窃~盗︱兔死~烹(peng)︱蝇营~苟(gou)︱画虎不成反类~。 狗gǒu❶ 哺乳动物,多家养。 狗见〔苦狗〕 狗gǒu比喻供人役使、助人作恶者。 狗苟gǒu❶趋炎附势,阿谀奉承,巴结。如:他和所长有一腿,得~着他点。 狗gou狗屁 狗尾 狗熊 猎狗 走狗 狗吃屎 狗屎堆 狗腿子1狗咬狗2 狗崽子 哈巴狗 看家狗 癞皮狗 落水狗 耍死狗 狗胆包天 狗苟蝇营 狗急跳墙 狗皮膏药3 狗屁不通 狗头军师 狗尾续貂4 狗血喷头 狗仗人势 白云苍狗 画虎类狗 偷鸡摸狗 指鸡骂狗 狗咬吕洞宾5 卖狗皮膏药 挂羊头,卖狗肉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狗gou一种家畜。听觉、嗅觉都很灵敏,常用来看门或帮助打猎、牧羊,有的可以训练成警犬:他家养了一条~|老虎咬死了猎人的~|牧羊人带着~牧羊。[狗腿子]给有势力的坏人充当帮凶的人;走狗:在旧社会,他给一个军阀当~,仗势欺人。[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比喻坏人嘴里说不出好话来:你又骂人了,简直是~来。 狗gǒu(~儿)一种家畜,哺乳动物,经训练可帮助打猎:只见凤姐手持一把明晃晃刚刀砍进来,见鸡杀鸡,见~杀~,见人就要杀人。(二五·574)秦氏便吩咐小丫鬟们,好生在廊檐下看着猫儿~儿打架。(五·101) 狗gǒu古代名物 > 天象類 > 天體部 > 二十八宿 > 狗 狗 gǒu 星宿名。有二星,屬斗宿。《晉書·天文志上》:“狗二星,在南斗魁前,主吠守。” 古代名物 > 獸畜類 > 畜部 > 犬科 > 狗1 狗1 gǒu 即犬。亦指小犬。《禮記·曲禮上》“效犬者左牽之”唐·孔穎達疏:“大者爲犬,小者爲狗。”《左傳·閔公二年》:“歸公乘馬,祭眼五稱,牛、羊、豕、雞、狗三百。”《爾雅·釋畜》:“未成豪狗。”郭璞注:“狗子未生㲦毛者。”郝懿行義疏:“狗犬通名,若對文,則大者爲犬,小者爲狗;散文,則《月令》言食犬,《燕禮》言烹狗。狗亦犬耳,今亦通名犬爲狗矣。”晉·陶潛《歸園田居》詩之一:“狗犬深蒼中,雞鳴桑樹巔。”明·李時珍《本草綱目·獸一·狗》:“[集解]時珍曰,狗類甚多,其用有三:田犬長喙善獵;吠犬短喙善守;食犬體肥供饌。”參見本類“犬”。一稱熊虎之幼仔爲狗,參見本類“狗2”。 古代名物 > 獸畜類 > 雜稱部 > 單稱 > 狗2 狗2 gǒu 亦作“豿”。熊虎等獸之幼仔。《爾雅·釋獸》:“熊虎醜,其子狗。”陸德明釋文:“狗,本或作狗。”郭璞注:“《律》曰:捕虎一購錢三千,其狗半之。”邢昺疏:“醜,類也。熊虎之類,其子名狗。”《集韻·上厚》:“豿,熊虎子也,漢律,捕虎購錢三,其豿半之是也。通作狗。”按,通常稱犬之小者爲狗。參見本類“狗1”。 狗gǒu旧时江湖社会谓砂子。《江湖行话谱·行意行话》:“砂子为狗。” 狗gǒu〖名词〗 狗 嗅听灵敏,轻捷活泼。又称“犬”、“黄耳”、“义畜”、“义犬”等。寓意人类的朋友,忠诚和警觉,聪明伶俐,辟邪,也寓意势利眼。 字数:62 - 来源:委婉语应用辞典 上海辞书出版社.2011 ☚ 鹿 蛇 ☛ 狗*gòuB9B7 狗/猎犬/恶狗 ☚ 劣马 狗 ☛ 坏人 坏人恶(恶徒;恶类) 丑(丑族) 狗(狗子;~男女) 低人 低物 歹人 歹徒 非人 毒人 莠民 孽障 魑魅 蠹虫 蚊虫 蚊蚁 稗士 狐兔 修蛇 宵小 宵人 宵匪 孬种 谬种 坏种 坏蛋 坏包 凶徒 凶类 泼物 泼贼 泼男女 泼鬼头 泼东西 陋面贼坏家伙 坏东西 坏分子 泼男泼女 另见:小人 无赖 骗子 做坏事 ☚ 坏人 骗子 ☛ 狗 狗狗(白~;黄~;洋~;土~) 犬(~马;猎~;军~;警~;鹰~;鸡~;狂~;黄~;守~) 尨 黄耳 乌龙 地羊 地厌 护儿 豺舅 家兽 白望 守门使 留君子 戍生命 另见:饲养 守卫 狗叫 ☚ 狗 猎犬 ☛ 狗 138.狗(p1997.2)义项一,书证引作: 《老子》: “邻国相望,鸡狗之声相闻。” ☚ 物故 狗国 ☛ 狗 狗Gou又称家犬,食肉目犬科的一种著名的家养动物,学名为Canis familiaris。体型中等,体长一般在90厘米以上。颜面部较长,鼻端突出,口中犬齿和裂齿均十分发达。尾长短不一,大多上翘或向上卷曲。四肢细长,善于在陆地上奔跑。前后肢多具四趾,爪钝而长,不能收缩。皮肤上汗腺不发达,因此在剧烈运动之后常张口伸出舌头,通过舌、口腔和鼻表面的水分蒸发来散热,以降低体温。性机警,视觉和听觉均十分灵敏,若发现有生人或异物前来便狂吠不止。嗅觉尤其发达,能根据猎物留下来的气味对其进行追踪。大脑较为发达,易与人类建立感情。 ☚ 家猫 猪 ☛ 狗 狗Canis familaris脊椎动物,哺乳纲,食肉目。人类早在2000年前驯化成的一种中小型家畜。又叫“家犬”。由于性情机警,记忆力强,经训练后可用来帮助人们打猎、追捕、搜寻小动物,或看护家院。嘴大,向前突出,犬齿发达,舌长而薄,常伸出嘴外,可以散热。耳朵一般较短的可以直立,较长的就下垂。听觉和鼻子的嗅觉最为灵敏,能辨别细微声音和不同浓度的气味。经训练过的警犬能在200万种不同浓度的气味中嗅出其中的一种气味。前肢有5指,后肢4趾,上面都有钝爪,不能伸缩,因此,走路时有磨擦声。尾较长,能上卷、下垂或自由摇动,用来表示不同的“情感”。不怕严寒,善于奔跑,能群居。占领地不允许其它动物和生人进入或久留,但对主人极为驯服。杂食性,动植物的食物都能吃。品种很多,可分为牧羊犬、猎犬(包括警犬)和玩赏犬(狮子狗、哈巴狗、袖犬)。也可训练它拉物,如在北极用来拉雪橇。如患狂犬病,俗称“疯狗病”、“恐水病”,虽为“爱犬”,也应及早扑杀后深埋,其肉更不能食用。因发病后的狗治疗无望,如被病狗咬伤,也能染上急性接触性传染病。健康狗的皮毛可制皮褥,肉可食用。 ☚ 云猫 北京狮子狗 ☛ 狗gǒu❶哺乳动物,种类很多,家狗可守家,有的可训练成警犬,或猎狗、看羊狗。 狗gǒu《本草纲目》兽部第50卷狗(262)。药名。为犬科动物,别名为“犬”、“地羊”,参见“狗心”、“ 狗毛”、“狗齿”、“狗肉”等条。 狗ɡǒuⅠ ❶ {动} (哺乳动物) dog:猎 ~ hunting dog;hound; 狗gǒu❶ 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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