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申请分配渠道
物资需用单位与物资分配主管部门之间在物资申请和物资分配方面的具体衔接方式或途径。主要有三种渠道: (1) 按隶属关系申请分配。按各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层层上报申请,层层下达分配。具体办法是: 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分别向各自的行政主管单位申请,并由各行政主管单位汇总向中央主管物资分配的部门申请,然后再按隶属关系层层下达分配指标。(2) 地区统一申请分配。由地区统一办理物资申请和分配工作。其具体办法是: 不论是中央的企、事业单位,还是地方的企、事业单位,统一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计委申请,由地区计委汇总向中央主管物资分配的部门申请,中央主管物资分配的部门审批后,再经由地区计委向各企、事业单位下达分配指标。(3) 行业归口申请分配。按行业归口汇总进行物资的申请分配。具体办法是: 对某些专用材料、专用设备,由需要的企、事业单位按专业归口,直接向中央主管物资分配的部门申请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