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物质帮助权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物质帮助权

劳动者或公民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其内容主要表现为劳动者或公民在生育、年老、患病、伤残、死亡,失业等情况下,能够获得社会保险的各种待遇以及享受国家提供的社会救济、公费医疗、合作医疗等福利设施。我国1982年宪法第4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为保障公民实行物质帮助的权利,建立了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实行“五保”制度、生活困难救济等,对无依无靠的残老孤独实行社会救济,对聋哑盲残人员举办福利工厂等。


物质帮助权

公民因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而无力获得生活资料时,可享受物质救助的权利。公民基本权利之一。1919年德国的魏玛宪法最早确认公民的物质帮助权。其中规定:“为保持健康及工作能力,保护产妇及预防因老病残衰弱而经济生活不受影响起见,联邦应制定保险制度,且使被保险者预闻其事”。社会主义国家宪法最早正式确认物质帮助权是1936年的苏联宪法。它规定:“苏联公民年老、患病及丧失劳动能力时,有享受物质保证的权利。”现代各国宪法一般都直接或间接地规定物质帮助权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从中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内容看,物质帮助权主要有: (1)公民从社会保险事业中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2)公民从社会救济事业中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3)公民从医疗卫生事业中获得物质帮助权利。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多少,取决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物质帮助权

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退休费、抚恤费、救济费、补助费、医疗费、生活费等物质帮助的权利。在中国实行劳动保险制度,为职工及其家属在生育、患病、残废、年老、死亡等情况下,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和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等都享受公费医疗和福利补助。农村实行五保(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和合作医疗制度。使无依无靠的老人和残废人,以及处于自然灾害、人祸等特殊情况下的劳动者得以维持较正常的生活,尽可能免除他们对一切意外和未来的担心。中国宪法在规定公民享有物质帮助权的同时,规定了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事业、救济事业、社会福利事业、公共医疗卫生事业,对解决公民生活困难发挥了重要作用。

物质帮助权

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指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我国宪法在规定公民享有物质帮助权的同时,规定了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在中国,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的费用由国家和集体负担。中国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和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等都享受公费医疗和福利补助,农村实行“五保” (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和合作医疗制度。国家保障残废军人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废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物质帮助权

公民在年老、疾病和丧失劳动能力时,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我国宪法确认公民享有此权利,规定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此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4 8: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