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专题小组
专题工作小组根据1989年11月18至20日举行的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关于设立专题小组的决定》 而设立。澳门基本法结构草案通过后,为了更好地进行澳门基本法的起草工作,起草委员会决定设立5个专题小组,分工负责起草澳门基本法的有关条文: 中央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专题小组,兼起草序言、总则、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对外事务、澳门基本法的解释和修改以及附则等内容的条文; 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专题小组; 政治体制专题小组; 经济专题小组; 文化和社会事务专题小组,兼管区旗和区徽的设计并起草有关条文。1989年11月20日,各专题小组即分别召开小组会议,每个专题小组确定2位召集人,开始具体起草条文的工作。1993年1月,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专题小组的工作宣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