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医管理局
卫生行政机关。初为湖南省卫生厅的一个科 (处),1952年12月设立。1986年2月6日在省卫生厅中医处的基础上成立湖南省中医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贯彻党和政府的中医政策,主管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工作; 制定全省中医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管理各级中医院,指导其业务建设,处理其医疗事故纠纷; 制定科研规划,组织协作攻关和科研成果鉴定、推广、交流; 组织老中医(药)的学术经验继承和中医药古籍、文献的整理研究、出版工作; 组织中医药人员的培训、进修事项和协助做好中医药人员的业务考核、职称评定; 分配中医专项资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