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宿府
清代设置的行政区。属新疆省。《清史稿·地理志二十三》: “温宿府: 旧阿克苏回城。〔阿克译言‘白’,苏谓 ‘水’ 也。汉,姑墨国。三国至北魏属龟茲。南宋时属西辽。元,别失八里西境,封宗王阿只吉。明永乐间入回部。后并于准噶尔〕。乾隆二十二年 (公元1757年) 始内属,改名阿克苏。二十四年,回部平。四十四年,移乌什领队大臣来驻。嘉庆二年 (公元1797年) 改没办事大臣,隶喀什噶尔。光绪十年 (公元1884年)裁,置直隶州。二十八年,升府。二十九年,筑新城为府治。东北距省治2780里。广1200余里,袤800余里。北极高41度9分。京师偏西37度15分。领县2:温宿、拜城。”
清代新疆府名。光绪二十八年(1902)由直隶州改置。治所在今新疆阿克苏县。领温宿(今阿克苏)、拜城2县。辖大庄30处、15驿站、4卡伦。隶喀什噶尔办事大臣。总兵驻扎。1913年改为县。居民近100000人,绝大多数为维吾尔族,少数为回族和汉族。盛产大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