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经济理论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经济衰退与新自由主义的失误,为适度政府干预论的发展提供了条件。一些传统上自认为是凯恩斯主义者的经济学家宣称说,自己现在并不是一个凯恩斯主义者,甚至传统上基本上主张政府干预的一些经济学家也承认了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一些基本观点,说自己现在已经属于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派了,而一些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则宣称自己现在是一个新凯恩斯主义者。世界各国政府一方面继续实施各种各样的经济政策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另一方面又把市场机制作为经济运行的基础条件,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上来制定经济政策。在现代世界各国,由于传统观念和国情的不同,自由主义经济思想与政府干预论在政策制定中的轻重程度可能不同,两者的结合方式可能不同,但纯粹的自由放任主义与无限制的政府干预主义基本上都不存在了。
20世纪90年代,世界银行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实践经验出发,在1991年的《世界发展报告》中,以《发展面临的挑战》为题,评价了政府和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报告》认为,作为两种基本的制度安排,在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政府和市场起着互补的作用,政府应支持而不是抵制市场的作用。因为市场制度虽然在组织生产与分配方面有优势,但市场不能在真空中运行。《报告》认为,政府创造一个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宏观经济环境对于促进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为此,首先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在一些国家普遍存在的许可证制度、企业保护措施、价格管制政策、只允许某些特殊公司经营某些产品的行业限制政策以及利用行政手段来控制主要资源分配的做法等,都削弱了市场竞争,不利于生产技术的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阻碍了经济发展。一个高效率的经济,仅仅依靠市场机制是不够的,最根本的是要有保证公平竞争的制度。《报告》认为,稳定的经济环境是政府应该向社会提供的最重要的公共产品。虽然经济稳定本身不能够推动经济的发展,但是经济发展不能没有稳定的宏观环境,否则其他任何措施都将是无效的。
世界银行在1997年的世界发展报告《变革世界中的政府》中,再次对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报告》认为,政府与市场是相辅相成的。“绝大多数成功的发展范例,不论是近期的还是历史上的,都是政府与市场形成合作关系从而纠正市场失灵而不是取代市场。”《报告》提供了一个有关政府职能的矩阵。按此矩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必要职能,一是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二是促进社会公平。而依其承担这两项使命的不同程度,政府职能又被划分为“小职能”、“中型职能”和“积极职能”。小职能在解决市场失灵方面仅提供纯粹的公共产品,即国防、法律与秩序、财产所有权和公共医疗卫生;在促进市场公平方面主要是保护穷人,包括反贫困计划和消除疾病。中型职能在解决市场失灵方面比小职能多: (1)解决外部效应,如提供基础教育和环境保护等; (2) 规范垄断企业,如制定公用事业法规和反垄断政策; (3)克服信息不完全问题,如提供医疗卫生、养老保险及其他金融法规和消费者保护等。在促进社会公平方面,中型职能也比小职能多: 提供社会保险,提供再分配性养老金、家庭津贴和失业保险等。积极职能在解决市场失灵问题方面比中型职能增加了协调私人活动,促进市场发展等。在促进社会公平方面,积极职能也比中型职能增加了再分配,主要包括资产再分配等。这为进一步探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提供了一个分析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