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的计划化
消费的计划化有两层含义:
❶政府对社会总需求和社会总供给之间的关系,投资支出与消费支出之间的关系,消费需求与消费品供给之间的关系在总量上进行计划,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确定它们的增长率;
❷根据资源条件对消费需求与消费品供给的结构作出计划。它不是指政府的计划部门决定企业生产什么样的消费品和生产多少数量的消费品,也不是指政府的计划部门决定企业支付的工资及其附加部分的总量应当是多大。消费的计划化与政府部门对消费需求管理的含义是有区别的。消费的计划化不仅是中长期计划,而且是间接计划,要通过预测、检验、调节和引导而促使其实现。消费需求的管理则是近期国民经济管理的内容,它的任务是要使消费品供求维持基本平衡,实现经济稳定,因此在管理中需要的是根据经济中的实际情况对消费需求不足或消费需求膨胀采取一定的措施。从这个意义上说,消费需求的管理是实现消费的计划化的具体方式。在消费的计划化中,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是工资增长率与劳动生产率增长率之间的比例的确定。为了不使工资增长缺乏相应的物质基础,在消费需求膨胀时,使工资增长率低于劳动生产增长率,是合理的。但不能把这种比例关系看成是在任何条件下都必须遵守的比例关系。在消费需求不足时,工资增长率可以大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率。而在投资率比较合理,消费品市场上供求关系基本正常的情况下,工资也可以按大体上相等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率的速度增长。至于每一个具体时期的工资增长率与劳动生产率增长率,则应根据当时的投资、消费、储蓄的情况和市场供求情况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