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寿南
台湾省南投县人,1912年2月3日生。日本京都帝国大学法学部毕业,国民党革命实践研究院第二十四期结业。1942年任台南地方法院推事,1945年任法庭庭长。1952年任高雄地方法院院长,后任台南、新竹地方法院院长。1965年任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首席检察官,1970年任该院院长。1975年任台湾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1978年任台湾高等法院院长。1979年任台湾当局 “司法院”副院长,1986年5月离职。1987年被聘为台湾“总统府”资政。1976年11月当选国民党第十一届候补中央委员,1981年当选国民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1979年12月起当选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1988年7月、1993年8月被聘为国民党第十三、十四届中央评议委员,1997年8月续聘为第十五届中央评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