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律师的条件
在澳门地区注册为律师的条件必须是: 在澳门的大学获法律学士学位的人士、或受本地区认可的其他法律学士人士。而且这些人士还必须完成律师业实习。澳门地区以外的大学法律学士,如欲在澳门注册律师的,还必须就读澳门律师公会所规定的实习前培训课程,才能进行注册从事律师业务。只有获得法学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士并曾在澳门的大学担任法学教师2年以上的人士以及在澳门任职2年以上并最后评核为良等的前法院司法官、检察院司法官、登记局局长和公证员为律师时才可免除实习,已获有律师业实习资格的法律学士,亦得免除在澳门实习。道德品质不良的人、不完全享有民事权利的人、禁治产者以及由于缺乏道德通过纪律程序被撤职、强迫退休或停职的司法官及公务员均不得注册从事律师业务。具有上述情况之一即使已注册的亦应取消其律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