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洛克诉农家贷款和信托公司案美国最高法院反对联邦政府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案例。马萨诸塞州公民波洛克(Charls Pollock)拥有农家贷款和信托公司10股股份,为了阻止公司缴纳所得税而提出诉讼,获法院支持。1895年美国最高法院经两次审理后以5比4的票数裁决1894年《戈尔曼-威尔逊关税法》无效,其理由是该法对4000美元以上的财产征收2%的所得税,超越了联邦政府的征税权,因为分配和征收个人所得税系各州的权力,联邦无权征收直接税。这一判决引起对最高法院滥用司法权的抨击。1909年国会提出《第十六条宪法修正案》,授予联邦政府征收所得税的权力,1913年为各州批准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