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尔特别区旧省一级行政区域名。1914年设置,1928年改省。辖今河北省西北部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地区,共十九县,境内另有十九个蒙旗,后部分旗县属察哈尔盟。1949年改辖今河北省西北部及山西省北部,1952年撤销,分别并入河北、山西两省。 察哈尔特别区民国时省级行政区划名。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后,加紧布署蒙古地区的军政设施。继绥远、热河2特别区之后,于1914年3月设置察哈尔特别区。以察哈尔都统为最高长官。下辖新设的兴和道及锡林郭勒盟、察哈尔左右翼各4旗,统辖所部军队,管理该管区域内军政、民政事务。1928年改为察哈尔省。辖16县及锡盟10旗、察哈尔左翼4旗。设省主席1人,委员5人。省会在河北万全县。1952年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