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法定管辖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法定管辖相对裁定管辖而言。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民事诉讼的管辖,大多数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只有少数是由人民法院裁定和当事人约定确定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定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在民事诉讼中,就管辖的实质而言,无论哪一种管辖,都是经法律规定和确认后才固定下来的。只不过有的是由法律直接明文规定的,即法定管辖;有的是由法律间接规定的,即裁定管辖和约定管辖。法定管辖与裁定管辖互为补充,以满足审判实践的需要,充分体现了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管辖上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科学结合。 法定管辖“协议管辖”的对称。法律规定案件归某一级某一地区法院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中国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都对管辖作了具体规定。(1)民事诉讼中,除协议管辖外,其他均属于法定管辖,同时为了弥补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不足,又具体规定了专属管辖、共同管辖、选择管辖、合并管辖、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体现了法定管辖中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的科学性。(2)刑事诉讼中的一切管辖均属法定管辖。协议管辖是双方当事人在没有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协商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参见协议管辖)。世界各国在管辖权的确定上,都以法定管辖为主。 法定管辖 法定管辖由法律明文规定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法定管辖是民事管辖制度中的原则,大量的案件都是以法定的形式确定管辖法院,包括级别管辖、专署管辖等。 ☚ 裁定管辖 裁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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