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柏
生卒年月不详。明朝嘉靖年间曾任广东海道副使,多次受贿,是首位允许葡萄牙人久居澳门的中国地方官员。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葡萄牙人托言船遇风暴,水渍货物,要求在濠镜借地晾晒,向掌握军政实权的广东海道副使汪柏贿赠白银500两,得以获准进入澳门搭棚暂住。自此葡萄牙人长期占居澳门而不愿离开,澳门也因此成为中国与葡萄牙等西方国家互市的港口。然而,葡萄牙人进入澳门,并未经明朝中央政府正式批准,只是用每年向汪柏贿赂白银500两至1000两的代价,维持其在澳门贸易的许可权。直至1571年汪柏调离广东,葡萄牙人才将贿赂银改为地租以租借澳门。